美國當地時間 9 月 27 日(星期一),谷歌正式前往歐盟最高法院,對歐盟 2018 年以“濫用 Android 作業系統扼殺競爭"為由對該公司實施 43.4 億歐元(50 億美元)的創紀錄反壟斷處罰提出上訴。
今天,谷歌 Android 反壟斷上訴案已進入開庭審理的第三天。谷歌在法庭上表示,免費且開源的安卓系統已經導致了手機價格的降低,並刺激了與主要競爭對手蘋果的競爭。因此,向手機制造商支付費用,讓他們只預裝谷歌搜尋,並非是為了阻止競爭,而是為了讓 Android 與蘋果市場份額相“抗衡”而不得不做的事情。
據報導,2018 年 7 月,歐盟委員會裁定谷歌涉嫌“濫用 Android 作業系統扼殺競爭"違反了歐盟的規定。在最初的決定中,委員會表示,谷歌的做法限制了競爭,減少了消費者的選擇,“自 2011 年以來憑藉其在網際網路搜尋市場的主導地位,對 Android 裝置廠商和移動運營商做出了一些非法限制”。
歐盟委員會當時稱,該公司要求智慧手機制造商在需要的情況下購買一批谷歌應用程式,並禁止他們銷售 Android 系統改版的裝置。被該捆綁包裡含有 YouTube、Maps 和 Gmail 等 11 個應用程式,但監管機構將重點放在了谷歌搜尋、Chrome 和 Play Store for apps 這三個市場份額最大的應用程式上。
最終,歐盟委員會對谷歌公司實施 43.4 億歐元(50億美元)的處罰。這次處罰是歐盟委員會在 2017年-2019 年間對谷歌進行的三次反壟斷處罰之一,(三次總計超過 80 億美元),也是歐盟有史以來對反競爭行為處以的最高罰款。
報導稱,Android 系統作為最受歡迎的移動作業系統,歐洲 80% 的裝置上都有安裝,其市場佔有率甚至超過了蘋果 iOS。雖然這次罰款數額巨大,但批評人士指出,谷歌很容易負擔得起,罰款對其擴大競爭沒有多大作用。
在這項裁決之後,谷歌也做出了一些改變來解決這些問題,包括讓歐洲的安卓使用者可以選擇瀏覽器和搜尋應用程式,並向裝置製造商收取預裝應用程式的費用。
3 年後的今天,谷歌正式就這起“史上最重反壟斷處罰”提起上訴。
在為期 5 天的聽證會上,谷歌辯解稱,其應用程式預裝在 Android 手機上,並不意味著不讓使用者下載競爭對手的服務。“Android 為每個人創造了更多的選擇,且為歐洲和世界各地數千家成功企業帶來支援和助力。這起案件,根本沒有事實或法律的依據”。
歐盟委員會還對谷歌向無線運營商和手機制造商支付專門預裝谷歌搜尋應用程式的費用提出了質疑。但谷歌表示,這些交易佔市場份額不足 5%,因此不可能傷害競爭對手。
谷歌的立場是,由於 Android 是開源和免費的,手機制造商或消費者可以自行決定在他們的裝置上安裝哪些應用程式。正因為谷歌是唯一一家承擔開發和維護安卓系統成本的公司,因此他們必須找到彌補這一費用的方法,所以該公司的解決方案是加入能夠產生收入的應用程式,即搜尋和 Chrome。
目前,歐盟委員會暫對此事拒絕置評,法院的判決結果預計也要到明年才能出來。而該案件的最終結果究竟如何,我們也將持續關注,如果您對該事件有任何看法,也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