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團被反壟斷處罰:罰款34.42億元約佔年收入3% 低於阿里4%

liukuang發表於2021-10-08
美團被反壟斷處罰:罰款34.42億元約佔年收入3% 低於阿里4%

2021年10月8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美團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其2020年境內銷售收入3%的罰款,計34.42億元。

美團對此回應表示,“今天,我們收到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美團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對此,我們誠懇接受,堅決落實,按照《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行政指導書》全面深入自查整改,杜絕‘二選一’。美團將以此為戒,依法合規經營,自覺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更好地服從和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努力為國家經濟高質量發展多做貢獻。”

市場監管總局的公告顯示,美團有主動承認、主動提供證據、主動全面自查整改行為,總局考慮了美團在調查過程中主動提供了執法機關尚未掌握的重要證據、停止“二選一”行為並全面自查整改、積極退還已收取的獨家合作保證金等因素,做出上述處理意見。

長期研究競爭與反壟斷的律師劉延喜在《中國縱向壟斷協議公開案例研究報告》中分析,在2012年4月至2020年6月之間,達成並實施的19起行政處罰案中“行政罰款/銷售額”的平均值為3.67%。

此次處罰,系繼上海食派士、揚子江藥業、公牛集團之後的半年內第四例“3%”的處罰,低於此前阿里巴巴銷售收入的4%共計182.28億元的處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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