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午,網信中國公眾號釋出了《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網路安全審查相關行政處罰的決定》。
根據網路安全審查結論及發現的問題和線索,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依法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實,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違反《網路安全法》《資料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的違法違規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重、性質惡劣。
7月21日,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依據《網路安全法》《資料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處人民幣80.26億元罰款,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程維、總裁柳青各處人民幣100萬元罰款。
據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就案件相關問題答記者問,經查明,滴滴公司共存在 16 項違法事實,歸納起來主要是 8 個方面:
一是違法收集使用者手機相簿中的截圖資訊 1196.39 萬條;
二是過度收集使用者剪下板資訊、應用列表資訊 83.23 億條;
三是過度收集乘客人臉識別資訊 1.07 億條、年齡段資訊 5350.92 萬條、職業資訊 1633.56 萬條、親情關係資訊 138.29 萬條、“家”和“公司”叫車地址資訊 1.53 億條;
四是過度收集乘客評價代駕服務時、App 後臺執行時、手機連線桔視記錄儀裝置時的精準位置(經緯度)資訊 1.67 億條;
五是過度收集司機學歷資訊 14.29 萬條,以明文形式儲存司機身份證號資訊 5780.26 萬條;
六是在未明確告知乘客情況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圖資訊 539.76 億條、常駐城市資訊 15.38 億條、異地商務 / 異地旅遊資訊 3.04 億條;
七是在乘客使用順風車服務時頻繁索取無關的“電話許可權”;
八是未準確、清晰說明使用者裝置資訊等 19 項個人資訊處理目的。
此前,網路安全審查還發現,滴滴公司存在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的資料處理活動,以及拒不履行監管部門的明確要求,陽奉陰違、惡意逃避監管等其他違法違規問題。滴滴公司違法違規運營給國家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和資料安全帶來嚴重安全風險隱患。因涉及國家安全,依法不公開。
對於“下一步網路執法的重點方向和領域有哪些?”這個問題,網信辦做出瞭如下回答:
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強對網路安全、資料安全、個人資訊的保護力度,先後頒佈了《網路安全法》《資料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網路安全審查辦法》《資料出境安全評估辦法》等法律法規。網信部門將依法加大網路安全、資料安全、個人資訊保護等領域執法力度,透過執法約談、責令改正、警告、通報批評、罰款、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下架、處理責任人等處置處罰措施,依法打擊危害國家網路安全、資料安全、侵害公民個人資訊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國家網路安全、資料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有力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同時,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形成強大聲勢和有力震懾,做到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教育引導網際網路企業依法合規運營,促進企業健康規範有序發展。
來源:網信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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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源滲透測試
指測試人員靠近或位於測試目標建築內部,利用各類無線通訊技術、物理介面和智慧裝置進行滲透測試的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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