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認定為危險網站並遭遮蔽和攔截 網際網路公司起訴騰訊、搜狗不正當競爭

Editor發表於2019-05-20

因認為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北京搜狗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將其運營的“陽光寬頻網”認定為危險網站並進行攔截和遮蔽,運城市陽光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糾紛為由將上述二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判令立即停止攔截、遮蔽和妨礙使用者訪問“陽光寬頻網”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賠禮道歉並共同賠償經濟損失4000萬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運城陽光公司訴稱,其是“陽光寬頻網”的所有者和運營主體。被告騰訊公司是qq.com域名的所有者和該域名下網站的運營主體,通過該域名下的網站向使用者提供“騰訊安全管家”、“騰訊QQ”軟體的下載和服務。被告搜狗公司是“搜狗瀏覽器”的所有者和運營主體。原告運城陽光公司與二被告騰訊公司、搜狗公司均是網際網路企業,提供網際網路產品和服務,具有競爭關係。二被告是知名網際網路企業,在行業內具有極大影響力和控制力。原告發現,網際網路使用者在訪問“陽光寬頻網”時,騰訊公司通過其運營的“騰訊電腦管家”及“QQ”軟體,搜狗公司通過其運營的“搜狗瀏覽器”軟體,共同通過彈窗等方式提示“該網站存在惡意風險”、“您要訪問的網站包含虛假騰訊彩票資訊”、“您要訪問的網站被大量使用者舉報,釋出虛假的騰訊彩票資訊已為您攔截”等內容,攔截、遮蔽該網站,妨礙使用者正常訪問網站,並對騰訊公司“騰訊電腦管家”進行宣傳、推廣。


被認定為危險網站並遭遮蔽和攔截 網際網路公司起訴騰訊、搜狗不正當競爭


原告運城陽光公司認為,二被告騰訊公司和搜狗公司以“陽光寬頻網”是危險網站,包含虛假資訊、欺詐風險,被大量使用者舉報等為由,對該網站進行遮蔽和攔截,詆譭其商譽。同時藉助廣大使用者的畏懼疑惑心理和由此產生的對安全軟體保護電腦的需求,趁虛而入,藉機推薦使用者安裝騰訊公司的安全軟體,以不正當手段分流了原告公司網站流量,進而增加了二被告的使用者數量。網站流量及良好聲譽是網際網路企業得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二被告作為在行業內具有極大影響力和控制力的知名網際網路企業,應起到模範帶頭作用,但其卻以不正當手段打壓和詆譭原告,嚴重貶損和降低了原告的商業信譽和產品聲譽,給原告造成了極其不良的社會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二被告之行為嚴重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來源:海淀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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