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我去了一趟武漢,給東湖邊上的一個船舶配套企業做了一場關於流程與企業制度、績效考核的培訓。
    企業派來的司機從機場接上我們後,走三環和剛剛建成的XXX橋(名字忘記了,不過大橋還在做最後的裝飾,沒有正式通車,所以橋面上幾乎沒有車)很快就到了武昌,那邊還有即將通車的高速鐵路和新火車站。
    正當我們不斷感慨武漢城市這幾年的快速變化時,有人問了一句:“怎麼路邊上還有很多人在蓋房子,而且很簡陋,沒有窗戶,只是很高。
    於是,司機給我們解釋,那是當地村民在“種房子”。他笑著說,村民的地要給政府收了,他們現在“不種糧食”改“種房子”了。
    所謂“種房子”,就是村民在即將被政府或者開發商徵收為道路、房地產開發用地的土地上,在未經上級批准的情況下自建房,以便在徵地拆遷中獲得更多的補償。這種種出來的房子目的就是為了拆遷,所以都是四無房,即地下無樁(不打地基,直接在鬆土上砌牆),磚裡無漿(砌磚不用水泥),牆面無窗,房頂無鋼。聽說,前兩年武漢還發生過種的房子因為不捨得用水泥砌,結果倒下砸死人的事情。
    我在感嘆貓捉老鼠,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同時,更感嘆制度的侷限性。
    中國不缺少制度,但是向“釣魚執法”、“假球黑哨”這樣的怪事情缺總是比美好的初衷來的更真實。這是為什麼?
    我想應該有很多原因,不過,其中一個與流程有關。沒有一個有標準、好量化、可規範、能執行的流程和行事程式,很多事情就事與願違。
    其實,要想杜絕“種房子”也不難。我在四五年前給廣州市擴建辦--拆遷單位的直管部門做過一個流程諮詢的案子,就知道廣州很早就制定了一套在拆遷安置、補償前的摸底、取證、認證、歸檔、複核、稽查的系統化流程。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做法就是實時鑑證(在拆遷之前的取證方法)。政府在動遷之前,會通過照片、地籍、產證甚至航拍,形成一個閉環的流程,這樣就能夠依靠資料和資訊,將某一時點的真實情況反映出來。只有這樣,補償安置的時點性政策才能有用。
   流程,一群人協作、制約,達成共同目標的方法,比制度來的更鮮活。
    沒有流程,制度就是一張廢紙。想抓好,就要用一系列流程來保證。
    這就好比水流入海,制度就像是“水往低處流”的道理,流程就像是高山峻嶺之間的河道,沒有了流程這條河道,僅靠制度就可能“洪水氾濫”。而流程比制度更好量化、可規範、能執行。
    所以,武漢市應該南下廣州學一學,相信未來“種房子”這種勞民傷財的事情會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