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的區別

hofmann發表於2024-05-22

按照租賃期長短劃分

1997年頒佈實施的《汽車租賃試點工作暫行管理辦法》中按照租賃期的長短將汽車租賃分為長期租賃和短期租賃。在實際經營中,一般認為15天以下為短期租賃,15~90天為中期租賃,90天以上為長期租賃。

長期租賃,是指租賃企業與使用者簽訂長期(一般以年計算)租賃合同,按長期租賃期間發生的費用(通常包括車輛價格、維修維護費、各種稅費開支、保險費及利息等)扣除預計剩存價值後,按合同月數平均收取租賃費用,並提供汽車功能、稅費、保險、維修及配件等綜合服務的租賃形式。

短期租賃,是指租賃企業根據使用者要求籤訂合同,為使用者提供短期內(一般以小時、日、月計算)的用車服務,收取短期租賃費,解決使用者在租賃期間的各項服務要求的租賃形式。 [2]

按照經營目的劃分

汽車租賃按照經營目的劃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融資租賃是指承租人以取得汽車產品的所有權為目的,經營者則是以租賃的形式實現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其實質是一種帶有銷售性質的長期租賃業務,一定程度上帶有金融服務的特點。經營性租賃,指承租人以取得汽車產品的使用權為目的,經營者則是透過提供車輛功能、稅費、保險、維修、配件等服務來實現投資收益。

國內發展
至2010年年底,全國汽車租賃車輛超過10萬輛,產值超過140億元。預計到2015年,我國汽車租賃市場的整體租車規模將達到30萬輛,整體市場規模將超過350億元。

資料統計,國內汽車租賃市場興起於1990年北京亞運會,隨後在北京、上海、廣州及深圳等國際化程度較高的城市率先發展,直至2000年左右,汽車租賃市場開始在其他城市發展。國內汽車租賃市場快速發展趨勢主要體現在近五年內。2005年前,汽車租賃市場遠不及今日的火爆程度,租賃公司也以中小型企業為主。

租賃可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從租賃的目的分,可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從徵稅角度來分,有正式租賃和租購式租賃;

從交易的程度分,有直接租賃、槓桿租賃、回租租賃和轉租賃等。

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裝置租賃的基本形式,以融通資金為主要目的。其特點是:

①不可撤消。這是一種不可解約的租賃,在基本租期內雙方均無權撤消合同。

②完全付清。在基本租期內,裝置只租給一個使用者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累計總額為裝置價款、利息及租賃公司的手續費之和。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後,裝置的所有權即歸於承租人。

③租期較長。基本租期一般相當於裝置的有效壽命。④承租人負責裝置的選擇、保險、保養和維修等;出資人僅負責墊付貸款,購進承租人所需的裝置,按期出租,以及享有裝置的期末殘值。

在融資租賃中,出租人實際上已將租賃所有權所引起的成本和風險全部轉讓給了承租人。擁有一項固定資產是要承擔一定風險和成本的。所有權所引起的成本主要有因租賃物的維修、保險所花費的成本。所有權風險則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①出售風險。一企業擁有某項資產後如因某種原因須將其脫手,往往要蒙受一定的損失,以低於買進的價格在市場上脫手。

②技術陳舊風險。一企業擁有的裝置有可能因有技術更先進的同類裝置出現,或因技術進步使同樣裝置的價格下降而貶值,從而使企業蒙受損失。

經營租賃
經營租賃使以獲得租賃物的使用權為目的。其主要特點是:

①可撤消性。這種租賃是一種可解約的租賃,在合理的條件下,承租人預先通知出租人即可解除租賃合同,或要求更換租賃物。

②經營租賃的期限一般比較短,遠低於租賃物的經濟壽命。

③不完全付清性。經營租賃的租金總額一般不足以彌補出租人的租賃物成本並使其獲得正常收益,出租人在租賃期滿時將其再出租或在市場上出售才能收回成本,因此,經營租賃不是全額清償的租賃。

④出租人不僅負責提供租金信貸,而且要提供各種專門的技術裝置。經營租賃中租賃物所有權引起的成本和風險全部由出租人承擔。其租金一般較融資租賃為高。經營租賃的物件主要是那些技術進步快、用途較廣泛或使用具有季節性的物品。

正式租賃
正式租賃是指一項符合國家有關稅法,能真正享受租賃稅收優惠待遇的租賃交易。正式租賃的出租人可享有加速折舊、投資減稅等稅收優惠;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可作為費用,從應納稅的收入中扣除,而且還能分享出租人獲得的一部分減稅,因此,租金較為廉價。

租購式租賃
租購式租賃是非正式租賃和有條件的銷售租賃。它是指承租人在租期屆滿時,可以名義價留購裝置並獲得所有權的租賃交易。

許多國家把它看成一項分期付款交易,一般來講租金很高。

直接租賃
直接租賃是指一項由出租人獨自承擔購買出租裝置全部資金的租賃交易。

槓桿租賃
槓桿租賃是較為廣泛採用的一種國際租賃方式,是一種利用財務槓桿原理組成的租賃形式。槓桿租賃至少有三方面的人參加:貸款人、出租人、承租人。

槓桿租賃主要有以下幾個優點:

①某些租賃物過於昂貴,租賃公司不願或無力獨自購買並將其出租,槓桿租賃往往是這些物品唯一可行的租賃方式。

②美國等資本主義國家的政府規定,出租人所購用於租賃的資產,無論是靠自由資金購入的還是靠借入資金購入的,均可按資產的全部價值享受各種減稅、免稅待遇。因此,槓桿租賃中出租人僅出一小部分租金卻能按租賃資產價值的100%享受折舊及其他減稅免稅待遇,這大大減少了出租人的租賃成本。

③在正常條件下,槓桿租賃的出租人一般願意將上述利益以低租金的方式轉讓給承租人一部分,從而使槓桿租賃的租金低於一般融資租賃的租金。

④在槓桿租賃中,貸款參與人對出租人無追索權,因此,它較一般信貸對出租人有利,而貸款參與人的資金也能在租賃物上得到可靠保證,比一般信貸安全。槓桿租賃的物件大多是金額巨大的物品,如民航客機等。

回租與轉租賃
回租是承租人將其所擁有的物品出售給出租人,再從出租人手裡將該物品重新租回,此種租賃形式稱為回租。採用這種租賃方式可使承租人迅速回收購買物品的資金,加速資金週轉。回租的物件多為已使用的舊物品。

轉租賃是指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的行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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