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說“太陽底下無新事”。德國有Samwer三兄弟,通過快速精準克隆web產品賺大錢。他們的命中率在50%左右,而他們成功的絕招是:複製成功的公司,然後將這個“贗品”賣給最初創新的那家公司。

儘管我們並不那麼認同這種Copycat,但當新的模式好到不行,總有人有衝動要自己做一個。

所以,即使Facebook曾起訴過它的贗品,它還是被複制了35次。而阿里巴巴在全球被山寨了12次,有30個類Gmail,有6個X國版Quora……

在《不要創新,要模仿?》中,寫過“克隆”生意的作者Oded Shenkar認為,“即使先鋒本身具有優勢,他們也會隨著時間的推移,影響力變得越來越小。總的來說,這些研究的結論支援模仿者,同時也說明我們正在進入一個模仿者越來越 多的年代。”

而一家公司被copy的次數越多,從另一方面也說明它越成功。

下面這個資訊圖講的還只是克隆,如果是在模式基礎上做垂直或微創新,下面產品被模仿的次數可能會更多。都有哪些產品被克隆過?又該怎樣保護自己不被克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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