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表明,與男性相比,女性在晚年離婚、分手或喪親後的情感問題上更為掙扎,這表現在抗抑鬱藥物的使用率更高、持續時間更長。儘管女性在重新結為伴侶後會短暫減少抗抑鬱藥物的使用,但這一效果對女性來說明顯是短暫的,這突出表明了她們在適應這些生活變化時所面臨的獨特挑戰,以及需要有針對性的支援。

《流行病學與社群健康雜誌》上發表的一項大型長期研究表明,如果抗抑鬱藥的使用模式能夠說明問題,那麼女性可能比男性更難以從情感上應對離婚或晚年關係的結束。

雖然在離婚、分手或喪親之前和之後,男女都會增加抗抑鬱藥物的使用,但女性的用藥量要高於男性。研究結果表明,雖然男女雙方重新結為伴侶後,抗抑鬱藥物的使用量都會略有減少,但對女性來說,這種減少尤其短暫。

研究人員指出,由於人口老齡化,在高收入國家,50 歲以上的”灰色離婚”呈上升趨勢,因此,重新結為伴侶的情況也在增加。

晚年關係變化趨勢

他們補充說,晚年抑鬱症也比較常見,據估計有 10-15% 的 55 歲以上老人會出現明顯的臨床抑鬱症狀。但很少有研究關注晚年離婚/感情破裂、喪親之痛或新戀情對抗抑鬱藥使用的心理影響。

因此,研究人員決定跟蹤 228644 名年齡在 50 歲至 70 歲之間、經歷過離婚、感情破裂或喪親之痛的老年芬斯在 1996 年至 2018 年期間使用抗抑鬱藥的模式,以及這些人後來重新結為伴侶的影響。

共有 85031 人(37%)失去了親人;75009 人(33%)離婚;68604 人(30%)因分手而不再與伴侶同居。隨後,平均有 53 460 人在 2 至 3 年內開始了新的關係:分手後 31238 人;離婚後 15958 人;伴侶去世後 6264 人。

與女性相比,更多的男性在喪親或感情破裂後重新結為伴侶。離婚後重新伴侶的性別差異並不明顯。

抗抑鬱劑的使用模式

伴侶死亡的男性和女性在事件發生前 4 至 1 年間都增加了抗抑鬱藥的使用量,在事件發生前 3 個月和事件發生後 3 個月的使用量急劇增加:男性增加了略低於 5.5%,女性增加了近 7%。隨後使用量有所回落,但仍高於之前的水平。

同樣,在離婚前 6 個月,男女抗抑鬱藥的使用量都有所增加:男性增加了 5%,女性增加了 7%。離婚後,男性和女性的抗抑鬱藥使用量立即回落,1 年後趨於穩定。但仍高於離婚前。

經歷過失戀的女性在失戀前的 4 年中會大幅增加抗抑鬱藥物的使用量。男性也增加了這類藥物的使用,但幅度要小得多:僅增加了3%多一點,而女性則增加了6%。

在一年之內,抗抑鬱藥物的使用量回落到了分手前 12 個月的水平,隨後男性的使用量一直保持在這一水平。但女性的情況則不同,她們的用藥量在分手後立即略有下降,而且持續時間很短,從第一年起又開始增加。

研究人員解釋說:”部分康復和[抗抑鬱藥]使用量的持續增加似乎支援婚姻資源模型,該模型……表明失去伴侶可能會帶來生活環境的壓力變化(如家庭收入減少、失去社會支援),而這種變化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持續或累積。資源模式似乎仍然更適用於從同居關係中分離出來的女性,而不適用於男性”。

重新建立夥伴關係的作用

研究人員注意到,與重新結為伴侶相關的[抗抑鬱藥]使用量略有下降,但這種下降是短暫的,因為這些藥物的使用量又回到了重新結為伴侶前的水平,或者在重新結為伴侶兩年後仍保持較高水平,”這支援了先前研究中記錄的蜜月效應,尤其是在失去親人的人中”。

研究人員認為,雖然性別角色差異可能有助於解釋女性心理健康受到的一些嚴重影響,但她們通常比男性擁有更好的社交網路,有助於減輕其中的一些影響。他們寫道:”在我們的研究中,女性使用[抗抑鬱藥]的增加與解除婚姻關係有關,這可能確實與解除婚姻關係給女性帶來的心理健康代價比男性更大這一事實有關。與男性相比,女性在重新結為伴侶後使用[抗抑鬱藥]的減少幅度較小,這可能與以下解釋有關:婚姻比女性更有利於男性的心理健康,而且老年男性比女性更有可能從重新結為伴侶中尋求情感支援。此外,婦女可能要承擔更大的責任來處理混合家庭之間的人際關係,比如與伴侶子女的關係,這可能會損害她們的心理健康。”

這是一項觀察性研究,因此無法確定原因。研究人員承認,他們的研究結果存在各種侷限性,包括無法說明伴侶關係的數量和時間長度。家庭支援網路和生活安排也可能對這些藥物的使用有一定的影響,但這些因素並沒有得到充分研究。

但他們得出結論”我們的研究結果強調了在晚年生活中適應婚姻解體所面臨的挑戰以及相關的支援需求”。

編譯自:ScitechDaily

自 cnBe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