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訊息,市場監管總局今天通報 2022 年電子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檢驗 258 家企業生產的 358 批次電子產品,涉及彩色電視機、行車記錄儀、有源音響、伺服器、微型計算機、膝上型電腦、路由器、印表機等 8 種電子產品,發現 23 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 6.4%。對 8 種產品的 96 個專案進行檢驗,其中安全專案有 50 個,佔檢驗專案總數的 52.1%。在抽查發現的 23 批次不合格產品中,有 17 批次產品安全專案不合格,佔比為 73.9%。
本次抽查中,廣東泰途科技有限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監督抽查。市場監管總局要求各有關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對監督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採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企業生產銷售。對不合格企業,尤其是拒檢企業和上次抽查不合格企業,進一步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複查;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依法納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
附《2022 年電子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通報》全文:
2022 年,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電子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抽查概況。本次抽查檢驗 258 家企業生產的 358 批次電子產品,涉及彩色電視機、行車記錄儀、有源音響、伺服器、微型計算機、膝上型電腦、路由器、印表機等 8 種電子產品,發現 23 批次產品不合格(詳見附件 1),抽查不合格率為 6.4%。對 8 種產品的 96 個專案進行檢驗,其中安全專案有 50 個,佔檢驗專案總數的 52.1%。在抽查發現的 23 批次不合格產品中,有 17 批次產品安全專案不合格,佔比為 73.9%。
(二)跟蹤抽查情況。本次跟蹤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業 11 家,其中有 2 家企業產品仍不合格(詳見附件 2),另 9 家企業產品合格。
(三)拒檢情況。本次抽查中,廣東泰途科技有限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監督抽查(詳見附件 3)。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彩色電視機抽查不合格率為 16.2%。本次抽查 11 個省(區、市)44 家企業生產的 68 批次產品,發現 11 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 16.2%,較上次抽查上升 7.7 個百分點。該產品近 3 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 21.6%、8.5%、16.2%。
圖 1 彩色電視機產品近 3 年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彩色電視機的正常工作條件下的發熱、防電擊保護的結構要求、正常工作條件下的電擊危險、絕緣要求等 19 個專案進行檢驗,其中安全專案 7 個,佔比 36.8%。發現不合格專案涉及防電擊保護的結構要求、絕緣要求、端子、能源效率、電源端騷擾電壓、輻射騷擾場強。其中,安全專案防電擊保護的結構要求有 8 批次產品不合格,安全專案端子有 5 批次產品不合格。經技術機構分析,防電擊保護的結構要求專案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產品內部走線工藝控制不嚴格;端子專案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保護接地導體絕緣顏色不符合要求。
以上抽查涉及產業集聚區廣東省企業生產的產品,抽查檢驗 36 批次,抽查不合格率為 27.8%。
(二)行車記錄儀抽查不合格率為 4.5%。本次抽查 6 個省(市)44 家企業生產的 44 批次產品,發現 2 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 4.5%,較上次抽查下降 4.4 個百分點。該產品近 3 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 28.6%、8.9%、4.5%。
圖 2 行車記錄儀產品近 3 次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行車記錄儀的正常工作條件下的發熱、正常工作條件下的電擊危險、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騷擾功率 / 1GHz 以下輻射發射等 6 個專案進行檢驗。其中安全專案 4 個,佔比 66.7%。發現 2 批次不合格產品的不合格專案都是騷擾功率。經技術機構分析,騷擾功率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產品未按要求施加電磁干擾抑制器件,或加入電磁相容防護電路。
以上抽查涉及產業集聚區廣東省企業生產的產品,抽查檢驗 37 批次,抽查不合格率為 5.4%。
(三)有源音響抽查不合格率為 3.1%。本次在流通領域抽查檢驗 4 個省(市)32 家企業生產的 32 批次產品,發現 1 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 3.1%,較上次抽查下降 9.7 個百分點。該產品近 3 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 17.9%、12.8%、3.1%。
圖 3 有源音響產品近 3 年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有源音響的正常工作條件下的發熱、防電擊保護的結構要求、正常工作條件下的電擊危險、噪聲聲級、騷擾功率 / 1GHz 以下輻射發射等 12 個專案進行檢驗。其中安全專案 7 個,佔比為 58.3%。不合格專案為騷擾功率。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主機板埠濾波設計不到位,進而導致騷擾沿線纜的輻射超標。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產業集聚區廣東省企業生產的產品,抽查檢驗 19 批次,抽查不合格率為 5.3%。
(四)伺服器抽查不合格率為 7.1%。本次抽查 6 個省(市)20 家企業生產的 28 批次產品,發現 2 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 7.1%,較上次抽查下降 12.9 個百分點。
本次抽查重點對伺服器的接地導體及其連線的電阻,電氣絕緣,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導體的端接,發熱要求等 13 個專案進行檢驗。其中安全專案 7 個,佔比 53.8%。不合格專案為產品的關鍵安全專案電氣間隙、爬電距離。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產品設計存在問題,爬電距離小於標準規定的距離。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北京市、廣東省、浙江省企業生產的產品,分別抽查檢驗 11 批次、7 批次、7 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 9.1%、0%、0%。
(五)微型計算機抽查不合格率為 6.3%。本次在流通領域抽查 6 個省(市)11 家企業生產的 32 批次產品,共發現 2 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 6.3%。該產品近 3 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 7.1%、0%、6.3%。
圖 4 微型計算機產品近 3 次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微型計算機的接地導體及其連線的電阻、電氣絕緣、導體的端接、發熱要求、抗電強度等 14 個專案進行檢驗。其中安全專案 7 個,佔比 50.0%。不合格專案為輻射騷擾(1GHz 以下),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產品設計時未充分考慮相關頻點的輻射要求,沒有采取有效的抑制措施。
本次重點抽查北京市、廣東省、湖北省企業生產的產品,分別抽查檢驗 9 批次、8 批次和 6 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 0%、25%、0%。
(六)膝上型電腦抽查不合格率為 2.5%。本次在流通領域抽查 9 個省(市)32 家企業生產的 79 批次產品,發現 2 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 2.5%,較上次抽查上升 2.5 個百分點。該產品近 3 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 0%、0%、2.5%。
圖 5 膝上型電腦產品近 3 次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膝上型電腦的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抗電強度,接地導體及其連線的電阻,電氣間隙、爬電距離等 14 個專案進行檢驗,其中安全專案 7 個,佔比 50.0%。不合格專案均為產品關鍵安全專案,即電氣間隙、爬電距離。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產品結構設計存在問題,導致電氣間隙、爬電距離未能滿足加強絕緣的相關要求。
本次重點抽查廣東省、北京市、上海市、湖北省企業生產的產品,分別抽查檢驗 29 批次、17 批次、10 批次、4 批次,僅發現湖北省的 2 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 50%。
(七)路由器抽查不合格率為 2.1%。本次在流通領域抽查 10 個省(市)48 家企業生產的 48 批次產品,發現 1 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 2.1%,較上次抽查下降 0.6 個百分點。該產品近 3 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 7.4%、2.7%、2.1%。
圖 6 路由器產品近 3 次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路由器的電氣絕緣,電氣間隙、爬電距離,發熱要求,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抗電強度等 8 個專案進行檢驗,其中安全專案 5 個,佔比 62.5%。不合格專案為產品關鍵安全專案,即電氣間隙、爬電距離。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產品設計時未充分考慮其初級電路與次級電路之間所需的安全距離。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產業集聚區廣東省、上海市、四川省企業生產的產品,分別抽查檢驗 23 批次、6 批次、6 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 0%、16.7%、0%。
(八)印表機抽查不合格率為 7.4%。本次抽查 8 個省(市)27 家企業生產的 27 批次產品,發現 2 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 7.4%,較上次抽查下降 5.8 個百分點。該產品近 3 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 16.7%、13.2%、7.4%。
圖 7 印表機產品近 3 次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印表機的電擊和能量危險的防護,接地導體及其連線的電阻,電氣絕緣,電氣間隙、爬電距離,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抗電強度等 10 個專案進行檢驗,其中安全專案 6 個,佔比 60.0%。發現不合格專案涉及電源端子騷擾電壓,輻射騷擾(1GHz 以下),電氣間隙、爬電距離。經技術機構分析,電氣間隙、爬電距離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產品所配置的電源介面卡在設計時,初次級電路之間由於開槽長度和擋板的尺寸未能有效起到安全隔離作用,導致安全距離不足。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產業集聚區廣東省企業生產的產品,抽查檢驗 14 批次,抽查不合格率為 14.3%。
三、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有關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監督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採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企業生產銷售。對不合格企業,尤其是拒檢企業和上次抽查不合格企業,進一步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複查;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依法納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結果處理情況要及時錄入 e-CQS 系統。總局將強化跟蹤督辦,視情通報各地處理結果情況。
(二)開展質量專項治理。廣東省市場監管部門要針對電子產品開展產業集聚區質量專項整治,加大轄區內重點企業監督檢查力度,綜合運用多種手段,保持質量監管高壓態勢,嚴肅處理違法行為,著力提升質量安全水平。
(三)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將本次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不合格相關地方政府及部門,採取有力措施,督促不合格產品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標準依法組織生產銷售,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四)加強質量技術幫扶。組織有關行業組織和技術機構,幫助企業深入查詢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促進行業質量水平提高。
自 IT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