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概論》筆記

吳尼瑪發表於2017-12-18
  • 我們可以認識到人們在對其他文化進行研究的時候,往往會不自覺地受幾乎意識不到的自身文化的成見和臆斷的影響。因此談到佛教研究,我們必須保持警覺,以避開“文化盲點”的危險,並且避免由這種臆斷導致的誤解。
  • 佛教僧侶並不負有祭師之責——它們並非神、人之間的中介,也未受命具備超自然的能力或權威。只不過僧侶經常出入葬禮,因為死亡是通往未知世界的門徑,正是在面對未知世界時佛教有話可說。佛教徒亦相信,人們臨終時的心理狀態因為可以影響來生而顯得分外重要。
  • 我們也能明白何以不能將佛教簡單定義為一種哲學、一種生活方式或者一套倫理制度等等。其實它包括了所有這些方面,有時則會突出地顯現為其中的某一種形式。但這大半取決於人們的視角,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忽略了其中的某些維度。
  • 猶太教和基督教傳統將人的墮落歸因於人的驕傲以及不服從,可是佛教則在人的慾念中找到了人類苦難的根源。
  • 根據佛教說法,人具有自由意志,而行使自由意志便需自決。在現實意義上個體通過自己的道德選擇確實創造了自己。通過自由而反覆地選擇某類事物,個體塑造了自己的性格特徵;通過自己的性格特徵他又塑造了自己的前途和未來。如諺所云:“做一事成一習,以一習成一性,以一性成一命。”
  • 有些佛教徒持宿命觀,認為任何幸運和不幸其實都根源於所做之業。但是業的觀念並不斷言一切事情皆由業力前定。人生中的許多事情諸如抽籤中獎或者跌斷腿之類往往只是意外。業並不精確判斷何事將會發生,以及對所發生的一切人當如何應對。任何個體都可以自由地抵制前定條件和自由地建立新的行為模式:這的確是成為佛教徒的關鍵。
  • 涅槃是佛教的至善之境,亦即最後和至高的善。它既是一種觀念也是一種體驗。作為觀念,它給出了一種功德圓滿的獨特境界以及理想人生的輪廓。作為體驗,它體現在於時間流逝之中追求涅槃者的身上。
  • 這次說法所包括的就是互相關聯的四聖諦,即(一)一切皆苦;(二)苦起因於慾望;(三)一切苦皆可得到解脫;(四)存在著一條解脫苦難的途徑。
  • 諸比丘眾,何謂苦諦?生苦,病苦,老苦,死苦。憂悲惱苦。怨憎會苦。恩愛別離苦,所欲不得苦。取要言之,五陰盛苦。
  • 諸比丘眾,此即集諦。謂一切三界煩惱及業,皆名“集諦”。三界者,即所謂一、欲界;二、色界;三、無色界。
  • 茫茫宇宙並非一大堆或多或少一成不變事物的集合,而是一張互為因果的動態網路。尤其是,個體尚且可以被分解為五陰,一切現象自然也都可以徹底分析,直至其間並無任何可稱之為“本質”。因此所有事物都具有如下三個特徵或“印記”:有漏皆苦、諸行無常以及諸法無我。有漏皆苦是因為諸行無常(即不穩定和不可靠),諸行無常是因為缺少可以獨立於宇宙的因果過程的“自性”。
  • 諸比丘眾,此即滅諦。諸感及業,悉令無餘斷棄,吐盡,離欲,滅沒,寂靜。
  • 確實如此,此生涅槃的最簡單定義即“滅貪滅嗔滅痴”。很明顯,此生涅槃其實就是心理和倫理的實相,是作為轉化狀態的人格,所具有的特徵是平和和深刻的精神上的歡愉、慈悲的心態,以及精細入微的覺醒。
  • 諸比丘眾,此即道諦。謂諸無漏真俗智,為遍知故,為作證故,一切聖道謂之八正道,即(一)正見;(二)正思;(三)正語;(四)正業;(五)正命;(六)正勤;(七)正念;(八)正定。
  • 所謂正見就是接受佛教教義,然後還要加以體驗證悟。所謂正思就是對佛經要採取嚴肅認真的態度。正語是說要講述真理,說話時要慎言敏語。正業指的是要戒除不正確的行為,諸如殺戮、盜竊,或者為了感官愉悅而行為失當。正命指不從事有害於他人的職業。正勤指獲得對自己思維過程的控制,培養出積極的心態。正念指不斷培養對佛陀教誡的領悟。正定就是通過種種修習技巧,專注一鏡,發展深層的內心平靜,從而達到人格的完整。
  • 精神愚昧(無明)的消除以及對萬事萬物本來虛空的認識大可客服我們所有的恐懼——或欲求。
  • 道家的宗旨是通過學會平衡充盈天地之間的陰陽二氣來使人與自然和睦相處。“陰”是“雌”性的,表現為陰柔於被動;而“陽”是“雄”性的,體現為陽剛於力量。這兩種氣質程度不同地同時存在於任何個體和一切現象之中,其相互作用的結果就是世界上一切發展變化的原因。
  • 禪宗認為明心見性之法在於直覺感悟而非邏輯推理。那種內心火花的閃現——稱之為頓悟——經常在塵世活動中出現,此時大腦平靜放鬆,並不強求學理以及智慧方面的解析。這種體驗被比作桶底脫落,出其不意,在電光火石中偶然得之。
  • 解脫之道需從內心求之,之可以通過對自我本質的深刻了解來獲得。
  • 禪師或許還在幾尺之外設定一件物體——可能是日用器物,諸如一盤、一缽、一花、一葉等等——囑咐他細心研究,留意每一細節,直至合上雙眼依然可以在心中畫出栩栩如生的形象。設定這一物體的目的就是使之佔據整個心靈,一直到主客體的區別意識彼此消融在意識的統一境界之中。
  • 禪修者初時即以自己為善心的物件。這一要求倒並非唆使人自戀,而是基於一種深刻的觀察,因為人若愛人必先愛己。一個缺少自尊的人或自憎自厭者,很難全心全意愛人。
  • 無貪指離棄私慾,以免因為一己之私而玷汙德行。無嗔則是泛指善待眾生,而無痴就是了解從四聖諦等教義中概括出來的人性以及人性之善。
  • 佛教教義曾經指出,我們都是潛在的佛陀(大乘佛教某些派別將之表述為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或證悟得道的種子)。由於具有這種共同的悟道潛力,所有個體都值得受到尊重。故此為了公平起見,每個個體的權利也都應該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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