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學習筆記之類和物件

不知為何就叫呵呵發表於2016-08-10

1.類是物件的抽象,物件是類的例項。

2.一個.java 檔案,只能有一個公有類。

3.Java的預設訪問許可權是:default,即不加任何訪問修飾符,該許可權設定只能在同一包訪問。

  當前類 同一包 子孫類 其他包
public
protected  
default    
private      

 

 

 

 

 

4.成員變數最好設為private,方法則為public;protected少用,其安全性不好。

5.成員變數與區域性變數:

  5.1.區域性變數比成員變數擁有更高的優先順序,即兩者同名時,變數名代表的是區域性變數,而成員變數需要加 this.變數名 區分。

  5.2 成員變數在建立物件時會被賦予預設值,數值=>0,引用物件=>null。

6.構造方法:

  6.1 構造方法沒有返回值,定義時不會加void等型別,方法名與,類名相同;

  6.2 類中沒有顯示地定義構造方法時,建立物件時系統會自動呼叫無參構造方法;如定義有參構造方法,就會把系統預設的構造方法覆蓋;

  6.3 構造方法總是伴隨著 new關鍵字一起呼叫;

  6.4 構造方法主要用於初始化預設值,但不能在建立物件後再次呼叫;

  6.5 建立帶參構造方法時,最好也定義無參構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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