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治理的人員角色職責 - corymaklin

banq發表於2022-08-30

為了成功實施資料治理,您需要為組織的成員分配角色。以下是可能的職位列表及其職責:
  • 執行發起人:最終負責實施和持續資料治理流程的高階員工。他們充當最高階利益相關者(例如高管、董事會)和資料治理領導或委員會之間的橋樑。
  • 資料治理負責人:負責定義和運算元據治理策略以及支援多個資料域的所有方面的人員。傳統上,這個角色往往是 CIO 甚至 CTO 的職責。但是,現在,根據組織的規模,建議有一個專門的職位(即首席資料官或 CDO)。
  • 資料治理委員會:負責資料治理計劃的戰略指導、專案和計劃的優先順序排序、組織範圍內的資料政策和標準的批准以及提高對資料治理計劃的認識的治理機構。從本質上講,該機構為資料治理計劃需要完成什麼以及何時需要完成它設定了戰略方向。相反,資料治理負責人決定後者應該如何完成。
  • 資料所有者:資料所有者通常是高階經理。您的資料治理計劃中可能有許多資料所有者,每個所有者都負責各自業務領域內的資料。
  • 資料管家:資料管家應該是具有資料工作知識並瞭解業務如何在日常基礎上使用資料的人。資料管理員通常由資料所有者指定與他們一起工作或在會議中擔任他們的代表。
  • 資料利益相關者:任何資料治理計劃中的利益相關者是可能影響或受資料治理決策、流程、政策、標準等影響的個人或團體。利益相關者的明顯例子是業務分析師和資料架構師。
  • 資料保管人:資料保管人通常是技術人員。他們負責根據業務需求構建和維護系統(例如資料庫、資料湖、資料倉儲)。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