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未成年人做主播,應有明確年齡限制

遊資網發表於2019-08-26
規範未成年人蔘與直播,有“堵”也要有“疏”,如此才能確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評論:未成年人做主播,應有明確年齡限制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日前,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釋出《中國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法律政策研究報告》,建議限制14歲以下未成年人開直播、發視訊。這一建議引發熱議。

限制,甚至禁止未成年人擔任網路主播,近年來早有建議。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青聯界別關注網路直播中的未成年人保護問題,建議對未成年人擔任網路主播作出明確的禁止性規定。

而我國一些地方也在限制、禁止未成年人擔任網路主播方面進行了探索。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的《武漢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規定,視訊直播網站聘請未成年人擔任主播或者為未成年人提供主播註冊通道,應當徵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同意。2016年,多家從事網路表演的主要企業負責人曾共同釋出《北京網路直播行業自律公約》,承諾所有主播必須實名認證,不為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主播註冊通道。

但以上探索只屬於地方探索,我國還缺乏全國性限制或禁止未成年人擔任網路主播的法規,而且地方的探索,也各有不同。武漢是立法規定,具有強制性,未成年人擔任網路主播需要徵得監護人的同意,而北京則是從事網路表演的企業籤自律公約,主要靠網路直播平臺的自覺。

鑑於當前我國存在未成年人擔任網路主播的亂象,禁止14歲以下未成年人擔任網路主播,限制14歲以上18歲以下未成年人擔任網路主播,或許值得考慮。

新浪微博資料中心釋出的《2016年直播行業洞察報告》顯示,截至報告發布時,全國共產生了200家直播平臺,11歲至16歲的網路主播佔到總數的12%。《中國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法律政策研究報告》指出,相關資料顯示,4.25億網路直播使用者中,青少年觀看直播的比例達到45.2%。這表明,直播視訊對未成年人影響巨大。

而媒體報導反映,網路直播良莠不齊,去年,媒體曝光在快手、火山小視訊平臺上,懷孕的未成年媽媽扎堆做網路主播,曬孕照、驗孕棒、醫院產檢書吸引眼球。這顯然需要全社會高度重視。

未成年人擔任網路主播,很容易出現洩露、侵犯未成年人隱私的問題,前不久,中央網信辦正式釋出《兒童個人資訊網路保護規定》,明確網路運營者應當設定專門的兒童個人資訊保護規則和使用者協議,並指定專人負責兒童個人資訊保護。限制或禁止未成年人擔任網路主播,也是保護兒童資訊的要求。

同時,由於未成年人正在價值觀形成階段,擔任主播的未成年人可能沒有是非觀念,為流量不擇手段,而觀看直播的未成年人則很容易受不良資訊蠱惑,這都指向著,要對未成年人擔任主播進行相應的制約。

當然,一刀切禁止所有未成年人擔任網路主播在當前或許並不合適,也有部分網友不贊成禁止,而希望疏導。基於此,比較適合的方式是,要按未成年人的年齡,分別做出要求。對於14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或許可以禁止註冊成為網路主播,因為這個年齡段的未成年人要接受義務教育,擔任主播也會影響他們完成義務教育。

而對於14歲以上未成年人,這一階段的教育主要是非義務教育,因此,可限制擔任網路直播,要求未成年人擔任網路主播,必須得到監護人同意,並對直播內容進行過程監管。只有對未成年人蔘與直播加以限制,才能確保直播內容健康,確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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