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網際網路仍需“有形之手”

程慧發表於2014-06-24

移動網際網路新舊勢力更迭,大戰不斷,硝煙瀰漫。當年新浪微博之火,引得眾巨頭為之折腰,而真正打擊了新浪微博的卻是騰訊的微信。而誰又能說,在未來三四年,不會再有一個新的產品,取代現在的微信成為新的移動網際網路入口呢?於是拿到“船票”的人不敢大意,用盡方法築高城牆,以防失守;沒趕上第一波浪潮的則加速追趕。

以搜尋行業為例,坐第一、二把交椅的百度和360,一個借勢先入行優勢,一個則攜以“使用者體驗”,纏鬥不止,都希望佔據搜尋行業領頭位置。“3B大戰”更是將搜尋之戰再次激化,“360篡改搜狗瀏覽器”、360安全瀏覽器對百度搜尋結果進行遮蔽等矛盾層出不窮。而360被牽涉其中的官司不僅於此,最近的一次是,360因違反Robots協議抓取百度網頁內容,百度旗下hao123起訴360惡意攔截和篡改其首頁的案件,都已對簿公堂。

無論是360的不求章法只求實效,以戰養戰,還是百度借先發優勢,“上岸”後的層層防守,不過都是移動網際網路發展到眾生態中的一幕罷了。對於企業而言,自然是以利益為最大化,筆者以為,商業中“原罪”也適用於移動網際網路。騰訊、百度、360、新浪、搜狐都不免於中。而更多的移動網際網路企業在眾人注目之外,上演著相似的故事。犧牲使用者隱私換市場、抄襲產品、損害使用者權益等,已成為不少移動網際網路企業生存的基本方式。

在經濟學對市場的描述中,常常稱有一隻無形之手使一切走向最佳化。從理論上講,只要有足夠的耐心,市場確實可以發揮自我調整的功能,無需“有形之手”來干涉。如同人在正常情況下能自我調節應對外部熱冷乾溼的變化,而在亞健康或是感染上疾病時需要外界幫助,當市場的調整週期漫長,這種波動又是社會和民眾難以承受之重的時候,就需要“有形之手”的協助。當前的移動網際網路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基礎性制度不完善;惡意競爭已成為擴大市場的有效手段;本土企業“先天”市場能力不足;個人的銀行賬號、密碼、內部郵件等隱私資訊,甚至國家安全都可能受到侵犯等現象。在這種情況下,需要政府以若干手段加以調節,發揮“有形之手”的積極作用,以規範整個行業的發展。

在市場“無形之手”的作用下,政府的“有形之手”應如何操作呢?

第一,將對移動網際網路行業的扶持上升到國家層面。2013年8月出臺的 《國務院關於加快促進資訊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包含加快資訊基礎設施演進升級、增強資訊產品供給能力、培育資訊消費需求、提升公共服務資訊化水平、加強資訊消費環境建設等內容。在此基礎上,加強對移動網際網路企業的政策扶持,在稅收、投融資等方面給予具體的配套政策。

第二,要促進實現“百花齊放,百家共鳴”的局面。移動網際網路巨頭整合資源,通過併購、收購做大做強,值得鼓勵。而使人類社會現存的產業格局與社會形態,伴隨移動網際網路發生了顛覆性變革,需要所有行業都成為參與者。舊的生產關係和生活方式落伍出局,新的產業生態和遊戲規則正在形成。基於移動網際網路全新的產品特點,只有加強對創業的鼓勵,扶持中小企業行業企業,才能形成新的產業生態圈。

第三,要推動安全性方面的立法。安全性是移動網際網路的敏感話題,關乎每一個個體。國家應該加快網際網路安全標準制定,在身份認證、資料傳輸、電子交易等方面都要有可執行的標準,對網路、終端、業務等企業都有嚴格的規範,並且推動立法。從全球競爭的角度看,國家還應積極參與到國際規則和安全標準的制定中去,以保持在資訊競爭中不落後。

第四,要更加註重智慧財產權保護。從蘋果、三星、HTC的專利訴訟,到摩托羅拉、諾基亞手中的專利籌碼,以專利為武器保護市場已是全球業內常態。只有國家能創新機制,出臺鼓勵政策,創造“以創新為榮,以抄襲為恥”的行業環境,讓企業真正能從創新中獲取高利潤、高收益,才能培育起有自主研發能力、掌握有專利利器的企業。

第五,還需加大監管力度。開放性為移動網際網路帶來極大吸引力,其繁花似錦的背後卻帶來行業監管部門缺乏、監管力度有限等問題。工信部在2013年出臺了《關於加強移動智慧終端進網管理的通知》,要求在未經使用者許可的情況下,不能擅自收集、修改使用者個人資訊,或擅自呼叫終端通訊功能,造成流量消耗、費用損失、資訊洩露。作為“有形之手”,要繼續加大對類似行為的監管和處罰力度,才能讓違規企業付出難以承受的代價,讓守法企業獲得遵守制度的紅利,從而形成網際網路生態的良性發展。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