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人勾結快遞員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漏洞實施詐騙

Editor發表於2019-04-15

廈門網訊(廈門晚報記者彭菲、通訊員林菁;漫畫:劉哲姝)俗話說“買的不如賣的精”,可隨著網路購物的發展、電商平臺的崛起,賣家也可能被買家耍得團團轉,而中間的快遞公司也跟著“背鍋”。


近日,湖裡區檢察院就辦理了一起利用網購平臺規則和快遞公司管理漏洞進行詐騙的案件。


事發
有人買了手機又退貨
但新機卻變成了樣機


2017年11月,某新款手機上架熱賣,淘寶店主王先生按照訂單,向一名來自廈門的買家打包發貨,委託快遞公司寄出。幾天後,王先生接到了來自快遞公司的電話,稱收件人聯絡不上,快遞的東西只能退回。又過了一天,王先生在網上收到了買家提交的退款申請,根據服務條款,貨款全部退還給買家。但當王先生收到退回的快遞時傻眼了,原本嶄新的手機被調包成一部樣機。


王先生因此向快遞公司索賠,按照服務合同,快遞公司最終補償王先生6000餘元。10天后,另一位淘寶店主也被“套路”,快遞公司再次作出了補償。同時還有另一二手交易平臺的賣家也“遭殃”。


偵查

作案人勾結派件員

虛擬地址調換商品


接連發生這樣的事,快遞公司開始調查,發現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三單異常的快遞均由同一名派件員黃某林送出,隨後報案。


經過偵查,警方揪出了黃某林另外兩名同夥——黃某清和陳某博,其中,黃某清和黃某林為同鄉。原來,陳某博事先網購了樣機,夥同黃某清以虛構的姓名、收貨地址、手機號網購新款手機或者二手CPU。他們留下的收貨地址均在快遞員黃某林負責派件的範圍內,而手機號則為空號。網購之後,黃某林在派件時便會特別留意相應的包裹,等包裹一到,三人便實施調包,並利用快遞公司的管理漏洞,以收件人無法聯絡為由,將包裹退回,同時在網上申請退款。


結果

調包非法佔有財物

三人獲刑並處罰金


湖裡區檢察院起訴認為,黃某清、陳某博通過虛構事實、調包的方式非法佔有財物,黃某林在明知上述二人通過調包非法佔有財物後,仍然予以幫助,並從中收取好處費,依法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湖裡區法院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三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至1年,並處罰金2000元至3000元。


承辦該案的檢察官提醒,網購平臺的“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則,目的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鑽空子進行違法犯罪終將受到法律的懲罰。而快遞公司要注重從業人員的管理,加強監管,提高對異常包裹的鑑別能力和警惕性。


來源:廈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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