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經濟建設司釋出了《關於提前下達2022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通知》顯示,針對新能源汽車補貼,本次將安排3,847,926萬元(約385億元)資金,其中包括:

1、2016-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清算資金998,394萬元;

2、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清算資金1,018,501萬元;

3、2019-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預撥付資金1,831,031萬元。

該資金將下發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所在的省(區、市)主管部門,待2022年預算年度開始後,按程式撥付給相應企業。

以下為通知原文: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根據《關於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援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關於“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勵政策及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財建〔2016〕7號)、《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9〕138號)、《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等檔案規定,現提前下達你省(區、市)2022年度節能減排補助資金(詳見附件),用於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和2019-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預撥。

上述資金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50節能環保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1節能環保支出”,專案名稱為“節能減排補助資金”,專案程式碼為“Z155110010003”,待2022年預算年度開始後,按程式撥付使用。

你省(區、市)有關部門要加強資金管理,嚴格把關,確保資金及時到位和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