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1月我國企業承接服務外包合同額12977.9億元人民幣,執行額9226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2.9%和16.4%。其中,承接離岸服務外包合同額7658.8億元,執行額5629.9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1.5%和16.6%。
從結構看,1-11月,我國企業承接離岸資訊科技外包、業務流程外包、知識流程外包執行額分別為2601.4億元、881.4億元和2147.1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6.4%、14.4%和17.8%;承接積體電路和電子電路設計外包離岸執行額399億元,同比增長54.7%;承接醫藥和生物技術研發外包離岸執行額387.4億元,同比增長26.4%。
從市場看,1-11月,我國企業承接美國、中國香港、歐盟、日本、新加坡和韓國離岸外包執行額分別為1263.7億元、968.5億元、891.3億元、516.6億元、308.6億元和293.3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9.4%、17.6%、11.1%、13.9%、15.7%和25.8%,合計佔我離岸服務外包執行額75.3%。承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離岸外包執行額991.2億元,同比增長8.1%。
從地區看,1-11月,長三角區域承接離岸服務外包執行額2979.2億元,同比增長18.5%,佔全國52.9%;京津冀地區承接離岸外包執行額404.4億元,同比增長12.5%;粵港澳大灣區承接離岸服務外包執行額775億元,同比增長16.4%。31個服務外包示範城市承接離岸外包執行額4676億元,同比增長13.7%,佔全國83.1%。
從企業看,1-11月,民營企業承接離岸服務外包執行額1377.2億元,同比增長25.1%,高於全國平均增速8.5個百分點。外商投資企業承接離岸服務外包執行額2510.9億元,同比增長11.9%,佔全國的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