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級市層面主要分為副省級城市、省會城市和普通大中城市,總計對101個城市進行分別評估和對比。同樣按照引領型、優質型、特色型、發展型和追趕型五個梯度進行型別分析,結果顯示,地級市層面屬於引領型數字政府的城市有:深圳、杭州、廣州、寧波、青島、廈門、貴陽、蘇州、福州、武漢10個城市,其中副省級城市有8個,省會城市有5個,其他大中城市未有入選。副省級城市中引領型數字政府佔比最多,為53.3%;省會城市優質型最多,佔比33.3%;普通城市更多為追趕型。佔比44.1%。不同型別城市的數字政府發展程度呈現差序化、非均衡狀態。副省級城市平均得分為67.5分,高於省會城市9分,省會城市則高於普通城市7.9分。整體而言,我國數字政府發展正處於上升期,所評估城市的數字政府發展指數平均為53.8分,距離數字技術更好地賦能政府治理尚有較大進步空間。
數字政府發展的綜合條件與要素
在進行省級和城市排名、發展梯度分析之後,孟天廣副院長進行了省市不同層級在一級指標上的評估結果闡釋,並對一級指標與人均GDP、地方財政能力、網際網路基礎設施,以及各指標間的相關關係進行了視覺化展示與分析。研究發現,無論在省級還是地級市層面,組織機構及治理效果得分都與人均GDP有正向相關關係,制度體系得分與網際網路滲透率,即網際網路寬頻接入戶數呈現正相關關係,治理能力得分與地方財政收入有正相關關係。最後,數字政府發展指數四個一級指標之間整體上也具有正向相關關係,四個維度得分均指向同一方向,表明數字政府發展的四個一級指標是高度關聯的。地方進行數字政府建設,需要在四個維度上綜合發展、同步推進,既重視組織機構或制度體系建設,也重視治理能力的提升,以及公眾或企業的使用效果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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