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爬取微博資料賠2000萬元,首例涉資料抓取交易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塵埃落定

Editor發表於2024-01-18

有這麼一句眾所周知的俗話——“爬蟲爬得好,牢飯吃到飽。”最近,國內首例非法呼叫伺服器API介面獲取資料予以交易轉賣案件的塵埃落定,再次對其進行了印證。


1月16日,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對微夢公司訴簡亦迅公司及深圳分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二審公開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額支援微夢公司訴請賠償經濟損失2000萬元。


因爬取微博資料賠2000萬元,首例涉資料抓取交易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塵埃落定


據瞭解,微夢公司,即新浪微博平臺經營者,指控簡亦迅公司非法呼叫微博伺服器向使用者端傳輸資料的API,抓取了大量微博後臺資料予以儲存,並透過其經營的iDataAPI網站對外售賣,請求法院判令簡亦迅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刊登宣告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及合理支出50萬元。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簡亦迅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其賠償微夢公司2000萬元及維權合理費用、刊登宣告消除影響。簡亦迅公司不服,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


廣東高院審理查明,簡亦迅公司在每次抓取微博資料時,均透過變換IP地址和微博使用者賬號等技術手段,以規避微博伺服器的反抓取資料防護措施,其經營的iDataAPI網站對外售賣的微博資料不但完全覆蓋了微博網頁上的相應展示內容,還包含大量微博平臺運營管理過程產生的後臺服務資料,以及微夢公司的大資料產品“微指數”,呼叫次數高達21.79億餘次,並根據使用者呼叫資料介面次數收取相應費用。


該案法官介紹,以往的資料抓取類案件並沒有在抓取資料後直接進行交易,通常是再加工處理之後上傳到自己網站或者作其他用途。但本案跟以往案件不一樣,被告直接轉賣交易其抓取的資料。由於侵權手段具有隱蔽性,原告無法直接證明被告獲取資料的具體渠道,但考慮到被告直接轉賣資料的行為特點,原告想出了一個辦法——


原告選取微博伺服器向使用者端傳輸資料的某一個資料介面進行技術設定,在所有向這個資料介面地址發出的資料請求裡面,植入了一個特殊的加密欄位——相當於“間諜”欄位,隨後打包整體返回給資料請求方。最後,原告在被告售賣的微博資料中,發現了原告植入的特殊欄位,這說明被告就是從原告伺服器資料介面獲得資料。


因爬取微博資料賠2000萬元,首例涉資料抓取交易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塵埃落定


廣東高院審理認為,微夢公司對依法依規持有的微博資料享有自主管控、合法利用並獲取經濟利益的權益,簡亦迅公司透過不斷變換IP地址、微博使用者賬號等方式向微博伺服器發出資料請求,騙取了微博伺服器向使用者端傳輸資料的專用資料介面的呼叫許可權,獲取了其本無權呼叫的大量微博後臺資料,並予以直接轉賣獲利,有違公平、誠信原則和商業道德,擾亂了資料市場競爭秩序,嚴重損害了微夢公司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而根據iDataAPI網站公佈的呼叫微博資料次數超過21億次,按照收費標準中位數1元/100次計算,可得簡亦迅公司非法收入超過2179.79萬元,結合簡亦迅公司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型別多、採用惡意技術手段、持續時間長、呼叫微博資料規模巨大、損害後果嚴重,以及採用混淆服務來源或經營關係的方式宣傳其侵權服務等因素,故對微夢公司訴請賠償的2000萬元予以全額支援。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左右裡

資訊來源:“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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