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禹:智慧城市的人間煙火

網路通訊頻道發表於2022-05-05

中國智慧城市,從2008年IBM首次提出“智慧星球”概念開始,至今已歷經十餘年時間。作為國內較早一批智慧城市專案的參與者和親歷者,常常被身邊的朋友問到,“到底什麼是智慧城市”,“智慧城市到底能解決什麼問題”,“智慧城市的智慧到底在哪?” 這些問題看似簡單,卻難以回答,確切的說難以用三言兩語就能回答清楚。

一面是,業內人士基於各種新興技術大談特談各式各樣的智慧應用場景,甚至不惜空想、假設、創造需求,搞得一派火熱與繁榮;另一面則是,普通民眾對“智慧城市”的無感知、無體驗,甚至不知所云。這就造成了冰火兩重天的局面,致使智慧城市在普羅大眾面前表現出一副不食人間煙火的模樣。

智慧城市開始從冰冷的技術派,向溫暖的人性派(初嘗人間煙火氣)轉變,有兩大明顯趨勢和現象:

第一,中國的智慧城市從早期的缺乏統一規劃的分散建設,到逐步進行試點探索與統籌規劃,再到當下以人為本與協同創新的主旋律,正在趨於理性迴歸。其中“以人為本”的智慧應用建設,就是要以實際需求出發,打造可感知、可體驗的各類智慧應用。2019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釋出的《智慧城市頂層設計指南》基本原則中提到,以人為本,即以“為民、便民、惠民”為導向。這從國家與行業標準層面規範和強調了智慧城市建設的基本原則。

第二,隨著全國各地大規模智慧城市建設浪潮的消退,越來越多的各級政府,和各大廠商,不再熱衷於講“智慧城市”的概念和故事,甚至刻意迴避“智慧”這個關鍵詞。取而代之的,則是“數字政府”、“數字中國”、“數字社會”和“數字經濟”等。從“智慧”到“數字”,算是一種“回退”,更是大浪淘沙之後的理性迴歸。這是因為,各級政府和廠商,歷經專案實踐與磨鍊,清醒的認識到,任何資訊化專案,數字化是第一步、是底層基礎和邏輯,沒有實現數字化,所謂的“智慧”、“智慧”都是鏡花水月和空中樓閣。換句話說,政府和廠商都不再盲目追風,反而更加務實、更講求實效。

綜上,智慧城市的建設與發展,無論是以人為本,還是從“智慧”到“數字”的“回退”,都是近些年來智慧城市向有人間煙火氣的實用性轉變,不再高冷、不再遙遠。

01 從以技術至上轉向以人為本

早期的智慧城市建設與參與者,以IT(以IBM為代表)和ICT(通訊技術企業)企業為主。所以,從智慧城市的誕生來看,新興技術是推動智慧城市發展的核心驅動力,以技術為主導是其必然的和與生俱來的特點。然而,一方面隨著智慧城市逐步展開試點探索,全球各國也都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來統籌規劃,發現單一的技術驅動,已無法突破智慧城市發展瓶頸,如資料孤島與系統割裂現象就屬於制度與規範層面的問題。另一方面,隨著智慧城市建設的不斷深入,發現以技術主導的智慧城市建設,與城市的實際需求漸行漸遠,導致不少智慧城市專案建成後城市居民無感知、無體驗。基於這樣的前提,“以人為本”的智慧城市建設開始成為各級政府和主流廠商的統一認知。

以人為本不僅限於從“技術主義”向“人本主義”(關注市民對於智慧城市的感知和體驗)轉變,還包括智慧城市“智慧”的來源,即除了以技術為主實現的智慧,另一個重要的來源是全體市民,可稱之為“群體智慧”。

關於群體智慧,Jane Jacobs在《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裡這樣論述:

“只有當城市是被所有人一起創造出來的時候,它才有能力為所有人提供些什麼。”

另外,William D.Eggers,Jim Guszcza和 Michael Greene在《讓城市更智慧·如何利用市民集體智慧作出最佳決策》中提到:

“城市規劃者不可能具備所有市民掌握的各種知識。利用居民偏好和本地性知識制定出的解決方案即使是最佳規劃都無法比擬。同時,利用城市相關資料激發市民集體智慧時,他們還能做出更有效的決策。”

此前,對智慧城市的大多數討論都集中在基礎設施,利用大資料和資訊科技能夠更好地管理城市資產,如公共交通、汙水系統、道路等。“智慧”一詞通常是指通過感測技術與物聯網連線的實物資產,其能生成具有價值的資料流:智慧停車計時器、智慧路燈、智慧用水等。無論是從字面還是更廣泛的比喻意義來看,聯網裝置均有利於確保城市正常執行,建立更環保、更有效率的城市。

但事實上,智慧城市必須包含的東西遠不止基礎設施和市政服務。真正智慧的城市能夠充分利用技術激發市民的智慧。智慧城市中的市民並不比傳統城市的更聰明,但卻能推動城市規劃者、市民個人以及團體做出更明智的決策。

另外,關於以人為本的城市治理體系,2020年國家領導人在經濟社會領域專家座談會上指出:“要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使每個社會細胞都健康活躍,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將和諧穩定建立在基層。”實際上,這也是發揮“群體智慧”的一種方式,即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不斷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由此看來,在智慧城市的建設中,引入“群體智慧”才是真正意義上的以人為本,更是智慧城市最接地氣,最具“煙火氣”的方式和表現。

02 從智慧轉向數字的“回退”

近年來,各級政府和各大廠商,都不再熱衷於提及“智慧城市”的概念,部分極端情況下甚至出現了刻意迴避“智慧”字眼的現象。取而代之的是“數字政府”、“數字社會”、“數字中國”等概念。事實上,從“數字”到“智慧”還有很長的距離和很大的鴻溝:從自然界的擬態化認知演進邏輯來看,即資料——>資訊——>知識——>智慧(DIKW),從智慧回退到數字,相當於回到了認知的初級階段。

這樣一種逆潮流趨勢,是不是智慧城市出現“倒退”了?

事實上,並非如此。恰恰是因為政府和主流廠商,在經歷了全國各地“大躍進”式的規模化智慧城市建設後的理性迴歸。大家都統一認識到,智慧城市錯綜複雜的各種要素(時空資訊)的數字化是智慧城市建設的第一步。

而就這第一步,在大多數智慧城市專案中都沒有邁好,導致後續的智慧城市建設中,資料不完整、資料不可用、資料孤島與割裂等各種老大難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正是在這樣的前提下,無論是各級地方政府,還是各大主流廠商,都開始以數字化為智慧城市建設的“第一性原則”,確保城市大資料有效的感知、收集、匯聚,為智慧城市建設奠定數字基礎。

當下,“數字政府”建設已成主流。首先,從概念上來看,數字政府是在現有行政組織框架基礎上,充分運用數字技術對政府的治理理念、治理機制、治理模式、治理工具等進行創新,從而實現政府治理的深度變革,數字政府本質是政府治理的數字化轉型。

其次,從智慧城市建設主體上來看,政府是核心角色,政務資料是核心資源,只有政府數字化基礎和治理機制實現統一,才能向城市大腦、智慧城市、數字中國和智慧社會去延伸和擴充。

再者,從數字政府建設的主要內容來看,即數字政府基礎設施建設,是整個數字政府建設的基石,是政府治理、產業發展和民生服務聯接的樞紐,是政府資源配置的核心,支撐政府資源的泛在連線、靈活運用和高效配置。而數字政府的這些建設內容,同時也是智慧城市建設的核心內容。所以不斷興起的數字政府建設,正是智慧城市建設迴歸初心的體現。

03 未來沒有智慧城市

首先,2014年八部委聯合釋出的智慧城市定義:智慧城市是運用物聯網、雲端計算、大資料、空間地理資訊整合等新一代資訊科技,促進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服務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其次,智慧城市的目的是讓城市成為一個連續、高效、整合、開放的生態系統,營造流暢便捷的生活體驗、高效的交通系統、有活力的商業環境、持久的產業發展動力,成為城市持續競爭力和創造力的源泉。

故而,無論是從智慧城市定義,還是智慧城市目的來看,智慧城市都不是某種發展概念的終局,而是一個技術持續重塑城市的過程。這一過程將從個人生活、商業服務、公共管理等領域開始,向城市中的各個場景和應用領域滲透。可以預見的是“智慧”的理念將內化到未來城市發展的方方面,最終使“智慧城市”=“城市”。

所以,未來將沒有“智慧城市”,只有大家習以為常的城市,新興技術普及化、常態化和平民化應用,與採用某種機制引入的“群體智慧”,都將成為智慧城市建設常規模式。不再以技術的先進性和優越性為引領,更加偏向於以“群體智慧”所產生的城市實際需求和以人為本的內在問題為導向。直到有一天,我們只關心城市本身,只關注這個城市的民眾,而無關乎智慧。

04 疫情或災難是檢驗智慧城市應用有效性的試金石

中國的智慧城市建設在較長的一段時期內,我們早已習慣了談概念、談設想,真正做到可落地、可實現、有價值的智慧城市並不多見。而常態化的疫情防控和頻發的自然災害或事故(洪水、火災、燃氣爆炸等),恰好成為智慧城市應用有效性的試金石。

有的智慧城市專案,被一場洪水打回原形,當初建設的“城市大腦”瞬間成為腦癱;有的智慧城市專案,以數字政府的公共治理為基礎,通過一網統管,制服來勢洶洶的颱風;有的智慧城市專案,以人為本,忙而不亂,在非常短的時間內,通過精細化治理,打贏一場疫情防控保衛戰。所以,經得起疫情、災難或突發事件等考驗的智慧城市才是真正沉澱下來有價值的。智慧城市既要光彩奪目,也要扛得住“大風大浪”,在大災大難面前能夠保護市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讓普通市民感受到一個有煙火氣的平安城市。

05 城市活力是評價智慧城市成功的唯一標準

中國智慧城市是在大規模城鎮化浪潮和新一代資訊科技迅猛發展中誕生的。大規模城鎮化帶來的城市病,需要先進的技術和有效的手段來治理。但治理城市病和解決城市典型問題,並不意味著智慧城市的成功。無論是城鎮化,還是智慧城市,城市有活力才是評判其成功的唯一標準。智慧城市無非是通過技術和模式的探索,來推動智慧城市更富有活力,諸如,實現城市的精細化治理、產業蓬勃發展、市民安居樂業,既有獲得感,又有幸福感。

關於城市活力,北大俞孔堅教授於2020年再讀《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後寫下這樣的文字:

“為了城市活力,規劃必須最大限度地催生和促進大城市的不同地區中的人及其使用功能的多樣性,而要實現城區功能的多樣性,必須同時滿足四個條件:必須有兩種以上使用功能,小街區,不同年代的舊建築的同時存在,足夠的人口密度;為了城市活力,規劃必須為居民的就地脫貧和發展創造條件,由此實現城市貧民區的脫貧,而不是靠閹割手術式的集中安置和大規模拆遷來解決,那樣只能使拼命去從城市的一個地方擴散或移植到另一個地方,治標不治本;為了城市活力,規劃必須珍惜和呵護已經形成的,基於功用多樣性的城市區域,避免某種強勢功能排斥其它有共生關係的弱勢功能,導致其向功能單一化趨勢演化;為了城市活力,規劃必須彰顯反映城市功能的視覺秩序,而不是形式主義的,與功能不符或者有礙功能的城市化妝。”

因此,城市活力並不直接與智慧城市相關,其最大的價值就是助力城市治理者描繪清楚固有的“城市肌理”,以實現精細化治理,誘導產業蓬勃發展,讓城市生活更加有活力。

中國智慧城市建設已經走過了高速發展期,進入到平穩高質量發展期。歷經一輪大浪淘沙的過程,行業領域已形成共識:智慧城市的“智慧”不再由單一的技術來定義,而是基於以人為本的原則,以需求和問題為導向。智慧城市不再陽春白雪,而是在理性迴歸的大趨勢下“墜入凡塵”,並“染上了人間煙火氣”:從技術至上轉向以人為本,從高調的“智慧”向務實的“數字”回退。同時,未來智慧城市的“智慧”將內化和融入到城市中去,疫情和災難成為智慧城市應用有效性的試金石,城市活力是評價智慧城市成功的唯一標準。智慧城市的這些變化和趨勢,將在較長的一段時期內成為智慧城市嘗試“人間煙火”的基本規律,更是智慧城市發展目標的經驗沉澱和理性迴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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