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本書除了揭祕林納斯究竟是怎麼樣成長為一個大神之外,還解決了我個人的一個困惑:為什麼芬蘭總是不緊不慢,不急不緩地交出一款款讓網際網路人為之傾倒的產品?無論是諾基亞,還是你手上經久不衰的部落戰爭(Clash of Clans),憤怒的小鳥都堪稱經典,而且他們都來自芬蘭。
林納斯在大學期間就推出了 Linux,堪比當今 90 後創業的風潮。要是林納斯在這個時代,且出生在一個“大國”,估計 Linux 就不是今天這樣的狀態。按照馬爾科姆·格拉德威爾在他的暢銷書《異類》(Outlier)所言,這類成功者大都需要具備“天時地利人和”。把這種“成功學”放到林納斯身上,倒也適合。
林納斯是一個非常有趣的人,我相信這與生俱來的幽默感是抵禦芬蘭寒冷的基因所致。他開篇第一句是:“我小時候長得很醜。”那麼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他自己描述:”我有一個祖傳的大鼻子,據說眼鏡可以讓鼻子顯得小一點,於是我就帶上了,任何時候都不摘下來。”
他最早接觸電腦是因為外公是一名統計學教授,希望引領他通過計算機學習數學,這是一件描述起來稀鬆平常,但在 1981 年可不是那麼普通的一件事情。第一當時家用計算機還是稀缺品,第二是 12 歲的男孩子沒有沉迷於其他事物,而是專心地在計算機面前一次又一次編寫程式碼,而且這個狀態持續了很久。按照書中描述,林納斯整個中學時代和大學時代都是在電腦前度過,而且自述是一個徹頭徹底的“呆子”,只有在電腦前才感到無比快活。
光是這 10000 小時的訓練還不夠,隨後還有更多的好事等著林納斯:
- 1987 年,林納斯攢錢買了第一臺屬於自己的電腦,並開始自己編寫程式。
- 1990 年赫爾辛基大學擁有了它第一個 Unix 作業系統,林納斯為之著迷。
- 1991 年,林納斯分期付款買了第二臺電腦(當時是 386 電腦,這點非常關鍵),接觸 Minix 系統並因為該系統並不好用,啟動了個人專案:編寫自己的終端模擬程式,於是 Linux 的原型誕生了。
- 1991 年,林納斯加入了 Minix 的新聞討論組並放出自己在做一個終端模擬程式的訊息,吸引了一部分愛好者的關注。
- 1991 年 9 月,Linux 的 0.01 版本釋出,早期名字叫 Freax,在阿里·萊姆克的建議下叫做 Lniux。
這幾年描述下來真是一帆風順,但林納斯的付出頗多:”這花費了我大量的精力:程式設計——睡覺——程式設計——睡覺——程式設計——吃飯(餅乾)——程式設計——睡覺——程式設計——洗澡(沖沖了事)——程式設計。” 這段經歷極好地呼應了孟子的名句:
天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指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聊完人和,再聊聊天時。你們或許不認同這樣一句話: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但林納斯在釋出 Linux 的 0.03 版本時,的確有過收手不幹的計劃,但當時有兩個意外讓他繼續把 Linux 做下去:
- 林納斯不小心損壞了存放 Minix 系統的分割槽,於是打算真正地把 Linux 當成作業系統來使用;
- 不斷有更多的使用者發來反饋意見;
林納斯自己坦言:”Linux 所取得的許多成功,其實可以歸結為我的缺點所致:1、我很懶散。2、我喜歡授權給其他人。” 這句有趣的回應,我覺得可以拿來當做熱衷開源的程式設計師應付媒體的經典語句。關於開源之事,暫且不深入描述,我認為,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大勢所趨的時機促成了 Linux 的成功:
- Linux 和 Minix 的爭論,林納斯第一次在網上論戰,Linux 被更多人所知;
- 1992 年春天,Linux 支援圖形使用者介面;之後家用 PC 機開始大量深入到使用者市場,為 Linux 後續的發展提供了土壤。
最後提到“地利”這點,也是回應我開頭的那個疑惑:為什麼芬蘭對於網際網路的影響如此之大?林納斯對於芬蘭的描述頗值得回味:
既然芬蘭人不喜歡面對面地交談,整個國家就成了行動電話最理想的市場……手機在芬蘭能大受歡迎,其實也是意料之中的。因為芬蘭一直以來都能非常迅速地接納新技術,而且芬蘭人對於新技術也是信心十足。舉個例子,和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不同,芬蘭人習慣用電子銀行支付賬單或處理其他銀行業務。
我對於芬蘭特別感興趣,針對林納斯的描述,我總結幾點嘗試解釋芬蘭為什麼出這麼多好玩產品:
- 天氣寒冷惡劣,室外活動頗少,大部分選擇在家呆著,或花費大量時間蒸桑拿;
- 強大的教育體系和福利,芬蘭人的受教育率是全世界之最,而且上大學不需要繳學費;
- 芬蘭人對於科技的接受度普遍較強;
- 基於社會福利,導致大部分人少有功利之心。據芬蘭友人介紹,芬蘭的遊戲開發者喜歡專注做好一個讓自己滿意的遊戲,而非追隨最大利益(當然,因為懶惰造成爛尾的情況也很多見)。
- 最後一點是林納斯書中的描述:還有人認為,芬蘭的科技這麼發達,是因為這個國家到處都是同性戀者。
按照上面的描述,林納斯推出 Linux 還真算是“天時地利人和”。但相比其他傳記來說,這本書更為自然且真實。林納斯是非常有趣好玩的人,不僅是一名技術大神,在 Linux 之後還推出了 Git 這樣改變網際網路研發協作的工具,而且也是一位開始禪語頻出的大神。當被問到如何闡述生活的意義,他答道:只是為了好玩(just for fun)。
正如本文評論《只是為了好玩》這本書,試圖尋找所謂的成功學,其實是把一系列的偶然看成是必然。但生活的偶然還是多數。如果能找到一個目標,全力專注地投入,還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能真的“只是為了好玩”。
來自:部落格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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