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MM ME56不能為審批後的PR分配供應源?

AIBigbull2050發表於2021-11-01

SAP MM ME56不能為審批後的PR分配供應源?


業務實踐中,採購申請由需求部門提出來,需求部門不關心所需要的東西是從哪裡購買的,他們只關心能不能在指定的日期獲得指定的物品,所以他們建立的採購申請裡是可以不指定source of supply的。等採購申請完成審批之後,再由採購人員轉成採購訂單,此時可以在採購訂單上指派供應商了。


一些專案上由使用ME56/ME57等事務程式碼,為採購申請指派供應源。我們發現如果某個採購申請在審批完成後,業務人員就無法在ME56/ME57事務程式碼上為其指派供應源了。


比如如下的採購申請#10000638,

SAP MM ME56不能為審批後的PR分配供應源?

無source of supply。


執行事務程式碼ME54N ,完成了該PR的審批,

SAP MM ME56不能為審批後的PR分配供應源?

根據系統設定,審批後的採購申請是無法被修改的。


此時執行事務程式碼ME56,試圖為該採購申請指派供應源,

SAP MM ME56不能為審批後的PR分配供應源?

執行,

SAP MM ME56不能為審批後的PR分配供應源?

系統報錯,Purchase requisition 0010000638 cannot be changed.

SAP MM ME56不能為審批後的PR分配供應源?


這是SAP標準行為。


所以解決方案:

要麼在將該PR轉成PO時候,採購人員手工指定供應商;

要麼在採購申請審批流里加上採購員審批環節,有采購員審批之前為該採購申請指派供應商,因為SAP採購申請審批過程中,是可以修改採購申請單據的,這給了業務人員一個機會,在審批的環節就指派好了供應源,後續不需要使用ME56/ME57去為採購申請指派供應源了。





-完-

寫於202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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