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以前看過的一些文章 陸續轉到 社群 做個彙總 以便查閱
原文 轉自 耗子叔
在Stack Overflow上有這樣的一個貼子《What’s your most controversial programming opinion?》,翻譯成中文就是“你認為最有爭議的程式設計觀點是什麼?”,不過,在400多個主回貼,以及千把個子回貼中,好像並不是很有爭議,而是令人相當的茅塞頓開,下面羅列一些,並通過我自己的經歷和理解發揮了一些,希望對你有幫助。
1) The only “best practice” you should be using all the time is “Use Your Brain”.
唯一的“Best Practice”並不是使用各種各樣被前人總結過的各種設計方法、模式,框架,那些著名的方法、模式、框架只程式碼贊同他們的人多,並不代表他們適合你,你應該更多的去使用你的大腦,獨立地思考那些方法、模式、框架出現的原因和其背後的想法和思想,那才是“best practice”。事實上來說,那些所謂的“Best Practice”只不過是限制那些糟糕的程式設計師們的破壞力。
2)Programmers who don’t code in their spare time for fun will never become as good as those that do.
如果你對程式設計沒有感到一種快樂,沒有在你空閒的時候去以一種的娛樂方式去生活,無論是程式設計,還是運動,還是去旅遊,那麼你只不過是在應付你的工作,無時無刻不紮在程式堆中,這樣下來,就算是你是一個非常聰明,非常有才華的人,你也不會成為一個優秀的程式設計員,要麼只會平平凡凡,要麼只會整天紮在技術中成為書呆子。當然,這個觀點是有爭議,熱情和能力的差距也是很大的。不過我們可以從中汲取其正面的觀點。
3)Most comments in code are in fact a pernicious form of code duplication.
註釋應該是註釋Why,而不是How和What,參看《惹惱程式設計師的十件事》,程式碼告訴你How,而註釋應該告訴你Why。但大多數的程式並不知道什麼是好的註釋,那些註釋其實和code是重複的,毫無意義。
4)XML is highly overrated
XML可能被高估了。XML對於Web上的應用是不錯的,但是我們把其用到了各種地方,好像沒有XML,我們都不會程式設計了。
5)Not all programmers are created equal
這是那些junior經理或是流程愛犯的錯,他們總是認為,DeveloperA == DeveloperB,只要他們的title一樣,他們以為他們的能力、工作速度、解決問題的方法,掌握的技能等等都是一樣的。呵呵。更扯的是,在某些時候,就算是最差的程式設計師,他們也會認為其比別人強十倍,這就是現代的SB管理。
6)”Googling it” is okay!
Google只會給你知識,並不會教給你技能。那裡只有“魚”,沒有“漁”,過度的使用Google,只會讓你越來越離不開他,你越來越去要去立馬告訴你答案,而你越來越不會自己去思考,自己去探索,去專研。如果KFC快餐是垃圾食品對我們的身體沒有好處,那麼使用Google也一種快餐文化對我們的智力發展大大的沒有好處。
7)If you only know one language, no matter how well you know it, you’re not a great programmer.
如果你只懂一種語言,準確的說,如果你只懂一類語類,如:Java和C#,PHP和Perl,那麼,你將會被侷限起來,只有瞭解了各種各樣的語言,瞭解了不同語言的不同方法 ,你才會有比較,只有了比較,你才會明白各種語言的長處和短處,才會讓你有更為成熟的觀點,而且不整天和別的程式在網上鬥嘴爭論是Windows好還是Unix好,是C好還是C++好,有這點工夫能幹好多事了。世界因為不同而精彩,只知道事物的一面是有害的。
8)Your job is to put yourself out of work.
你的工作不是保守,那種教會徒弟,餓死師父的想法,不但是相當短淺的,而且還是相當腦殘的。因為,在計算機世界裡,你掌握的老技術越多,你就越沒用,因為技術更新的太快。你對工作越保守,這個工作就越來越離不開你,你就越不越不能抽身去學新的東西,你也就越來越OUT了。記住:If you can’t be replaced then you can’t be promoted!
9)Design patterns are hurting good design more than they’re helping it.
很多程式設計師把設計模式奉為天神,他們過度的追求設計模式以至都都忘了需求是什麼,結果整個系統設計被設計模式搞得亂七八糟,我們叫這種程式設計為“設計模式驅動程式設計”,正如第一點所說,如果你不懂得用自己的大腦思考的話,知其然,不知所以然的話,那麼你不但得不到其好處,反而受其所累。
10)Unit Testing won’t help you write good code
準確地說,我們可以認為這是Test-Driven開發,其實,這種開發就是先寫unit test case,這樣的開發方式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你不會因為一個改動而引入Bug,但這並不會讓你能寫出更好的程式碼。這隻會讓你寫出不會出錯的程式碼。同第一點,這樣的方法,只不過是防止糟糕的程式設計師,而並不是讓程式設計師或程式碼質量更有長進。反而,通過Unit Test會為程式設計師的為自己程式碼做辯解的一種託辭。
最後,順便說一下,以前去那個敏捷的公司面試,發現那個公司的某些技術人員中毒不淺,具體表現在上述的1)9)10)觀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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