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血淚,程式設計師傍身的生存法則(上)
筆者曲健,1024生人,天選程式設計師,漿糊人送外號“大爺Dà Yé”,目前在奧琪科技擔任首席架構師一職。
彼得德魯克的經典之作《卓有成效的管理者》裡提到,知識管理者必須學會自我驅動、自我管理,而動力取決於工作是否卓越有效,是否有所成就。程式設計師就是典型的知識工作者,本文就是細數一下程式設計師的生存之道,或者說自驅之道。
00 優雅的命名
程式設計師生存法則Number One, 無出其右者,且不接受挑戰。
務必記住,程式設計師的第一武裝不是格子衫不是脫髮,是程式碼! 如果把程式碼比喻成人體,那麼邏輯(指令)是經脈,資料是氣血,而命名就是穴位。
大家想想在閱讀程式碼的時候,不管是變數名、方法名、類名還是系統名,都是用於輔助理解邏輯/功能的特別重要的標識。我可以負責任的說:程式設計師命名能力的高度基本決定了他/她未來的高度。命名絕不僅是名字本身,它更可對映出作者的思維框架、知識外延、邏輯推理、語言能力、創造力、想象力等等,所以是不是瞬間拔高了?
可以參見我之前關於取名技巧的一篇文章《IT範兒 | 你是個會取名兒的人麼?》
DàYé囉嗦
# 長點心好好補補英文,程式設計師閱讀各種英文文件需要詞彙量自不必說,如果你每次命名都需要翻譯軟體,不自知的取最生僻的那層含義,或者各種拼寫錯誤,往大了說特別容易引入BUG,往小了說實在丟人丟份。
# 同一程式碼塊/層級/工程中一定不要出現過於相似的名字。由於相似導致寫邏輯的時候把自己整亂的大有人在!每每評審看到這種程式碼吾必痛心疾首。
userVo, userDTO, userBo, userPo...
userAddedList, userAddedLists...
getUsers(), usersQuery(), getUserList()...
# 切不可文不對題,切不可“百轉千回”。何意?比如說判斷一個人是否是註冊會員,變數名被定義成了 notRegisteredUser,大家想想在寫各種if條件組合的邏輯判斷時會有多酸爽。
01 想清楚再動手
我經常跟團隊的人強調慢動手腦先行,可惜能領悟到精髓的人真心不多,其餘的通常會以專案進度為由,將“先碼起來”列為第一要務,殊不知災難就是這麼悄然來臨。
書法看筋骨,程式碼亦如此。
程式碼的“筋骨”無非就是分層、結構、邏輯、抽象、封裝、模式...曾經大行其道逢人必談,到現在感覺都沒什麼人提起了的GoF 23種設計模式,其實就提供了23種“筋骨”範例,大家依葫蘆畫瓢就行。
程式碼沒有編譯成機器碼之前,都是給人讀的。業界戲稱的衡量程式碼好壞的指標就是“閱讀該程式碼時說髒話的次數”,我們罵的通常就是程式碼“筋骨”。
要“想清楚”就是想辦法練好“筋骨”。TDD測試驅動模型的話,考慮應該怎麼設計邏輯控制?DDD領域建模的話,考慮應該怎麼建立領域實體?BDD老闆驅動的話,考慮迅速翻翻老闆以前寫過的程式碼、說過的話、下過的KPI,當然這是玩笑。
曾有多少次,我們懷著一顆要求完美的心,罵著前人寫的狗屎一樣的舊程式碼,不得不妥協著專案壓力,不斷降低著那條曾經的標準,敲出自我放逐的同樣狗屎一樣的新程式碼,附上那句可能永遠無法兌現的“以後重構”的承諾,最終進入一個不斷償還他人和自己技術債的死迴圈裡...
DàYé囉嗦
經典的《Java程式設計規範》裡開篇總則裡的“第一次就做對”,聽起來輕飄飄的一句話,背後深意滿滿。帶腦子有思考的編碼,想第一次能做對都不是那麼容易,別說沒動腦的了。這裡羅列一些身邊實際發生過的錯誤行為模式,供君一品:
# “初期沒多少資料量的,我迴圈著一條一條Insert沒什麼問題,等哪天資料量大了,我再考慮批次插入吧!” 請問批次插入很難麼?還需要以後?
# “這個程式碼是我從另一個專案裡複製過來的,他那邊執行的一直沒有什麼問題。” 然後某一天出現了記憶體洩漏,因為兩個專案的流量完全不對等,不求甚解不動腦,搬磚型碼農這裡體現的淋漓盡致。
# “為了測試環境方便聯調,易於排障,我每個關鍵點都列印了Info日誌。” 實際上列印的都是無腦的不攜帶任何引數線索的trans begin/trans end類日誌,在分散式日誌平臺裡看到的各種無法上下串聯的孤島日誌,我常常邊心疼著磁碟儲存和索引計算成本,邊碎碎念著這些系統真的可以做好線上運維排障麼?
# “某些邏輯點我hardcode了一些程式碼,用來觸發某些特殊邏輯分支方便測試,等上線的時候這些我都會刪掉。” 等真的上線了,這些hardcode被帶上去的不在少數。
# “系統有兜底的全域性異常攔截器,就算有些異常沒catch, 最終也會被攔截器包裝成標準報文返給前端的,所以有些類似空指標異常我就無視掉了。” 結果就是APP使用者不勝其煩的看到各種“系統未知異常”的彈窗。
# “Service層就是簡單的資料庫CRUD,Business層這麼多業務邏輯,保證資料一致那就讓事務的邊界擴大一些,直接把事務管理放到Business層不就完事了。” 結果就是事務裡面包裹了各種耗時資料IO、邏輯計算甚至更耗時的RPC呼叫,導致事務整個被拉長,資源被鎖住的時間也加長,最後就是各種阻塞直至雪崩。
02 動手能力
東北大兄弟說:能動手就別BB。
程式設計師的基本工作除了前面說的動腦,緊接著就是動手了。這裡需要做一下澄清:基礎的編碼僅僅是動手能力的一部分,而真正的動手能力遠不僅於此。
身為一個程式設計師,可以搭建一個完整的網站,可以開發一個桌面效率工具,可以編寫一個Excel的VBA指令碼,可以根據官方文件部署和定製開源系統,可以根據API實現自動化偷懶...
以上才是我想說的動手能力。
大家都知道人和動物的區別是“使用工具”,而程式設計師群體是更加需要善用工具、甚至創造工具的一類人。當然不要本末倒置,使用工具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是為了提高效率、保證質量、降低成本等的手段。
那麼最牛逼的工具是什麼唻?
Quora有個回覆很帶感:“A web browser, with Google as its default opening page.” 一個預設開啟首頁是Google的瀏覽器。
隱晦的表達了我們程式設計師很多時候是面向搜尋引擎程式設計的尷尬...
程式設計師應該跪謝這位大神,Larry Tesler, 就是他發明了Copy&Paste。
這是如此偉大的一項發明,如此的基礎和常用,以至於大家好像都忽視了它的巨大能量。
DàYé囉嗦
# “程式碼的搬運(Copy&Paste)”絕對不是動手能力,“搜尋”卻是。因為優秀的程式設計師必然善用搜尋引擎、具備良好的搜尋技能。
參見我之前的一篇推文《技術人如何高效搜尋》
# 承認Copy&Paste是個偉大的發明,但是我還是建議能不用就不用,能手敲就手敲,除非是嚴重影響工作效率不得不C&P。歷史上由複製黏貼引起的BUG還小麼?
# 熟練IDE、作業系統、常用軟體的一些快捷鍵。不使用快捷鍵,就和手機不用手勢一樣。先不說了,WIN+L鎖屏,泡個程式設計師紅茶去。
03 提問的藝術
程式設計師骨子裡的孤傲時常會把自己定位成一個問題終結者,提問題似乎與此格格不入。我到現在都沒太想明白這種孤傲源自於哪裡,也可能是知識工作者特有的清高。其實吧,大家日不離手的搜尋引擎,不就是一種另類的提問麼?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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