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國會法律圖書館全球法律研究局的一份報告,目前為止全球已有51個國家和地區對加密貨幣實施了禁令。 該報告最初是在2018年釋出的,但今年11月又更新了資料。
報告稱““雖然 2018 年的報告僅確定了8個有絕對禁令的司法管轄區和15個有隱性禁令的司法管轄區,但2021年11月的更新確定了9個有絕對禁令的司法管轄區和42個有隱性禁令司法管轄區。”
絕對禁令是指那些將加密貨幣定為非法的禁令。目前已公佈絕對禁令的國家和地區包括:阿爾及利亞、孟加拉國、中國、埃及、伊拉克、摩洛哥、尼泊爾、卡達和突尼西亞。
隱性禁令指的是那些禁止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交易加密貨幣或向涉及加密貨幣的人或企業提供服,並禁止加密貨幣交易所在轄區內運營。
目前已公佈隱性禁令國家和地區包括:坦尚尼亞、託加、土耳其、黎巴嫩和玻利維亞等國家。
令人震驚的是,有21個國家和地區被證實沒有對加密貨幣行業適用反洗錢或反恐怖主義融資法規。這些國家和地區包括巴西、格恩西島、約旦、巴基斯坦和哈薩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