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高額企業所得稅如何籌劃?

SHCT888發表於2020-11-18

還剩不到兩個月今年就結束了,年底彙算即將來臨,無票支出、無法取得進項、股東分紅等問題讓財務各種頭疼,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稅務籌劃迫在眉睫。

目前我國企業存在的的通病

1.缺進項專票,增值稅壓力巨大!

2.部分業務支出無法取得相應的發票,利潤虛高,企業所得稅稅負高!

3.股東/管理層/高薪員工多,20%或3%-45%的個人所得稅負高!


解決方案一

針對企業利潤虛高型的企業

設立與原公司業務相配套的個人獨資企業,原公司承接業務後,分包部分給個人獨資企業來完成。個人獨資企業享受稅收園區的核定徵收政策,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後0.5%-2.1%。小規模增值稅3%;附加稅0.18%。(到2020年12月31日小規模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按照1%徵收)

2020年底前總稅率低至3%,完稅之後合理合法公轉私,無分紅個稅。

 

解決方案二

解決高管、股東分紅

高管股東員工的分紅或者提成,也可以通過設立與原公司業務相匹配的個人獨資企業,通過業務分包的的形式合理將分紅轉給個人獨資企業;然後個人獨資企業享受個人所得稅的核定徵收政策,總稅率也是3%左右。

 

解決方案三

享受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財政扶持政策

有限公司

增值稅根據地方留存部分的40%-70%予以財政扶持獎勵;

所得稅按照地方留存部分的40%-70%予以財政扶持獎勵。

 

入駐稅收優惠園區,開設與自己主公司相匹配的個人獨資企業,通過業務分流將部分業務讓個人獨資企業去承接,個人獨資享受核定徵收(服務業10%商貿業5%建築業7%)根據自身公司的情況來進行方案定製。

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夥企業(小規模/一般納稅人)

註冊成服務類個人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對所得稅進行核定徵收的申請,小規模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核定後0.5%-2.1%,一般納稅人核定後0.5%-3.1%。綜合稅負控制在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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