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向IOS開發者收取年費和三成利潤分成合理嗎?

遊資網發表於2019-07-03
自從蘋果釋出第一部IPhone開始已經過去了將近12年的時間,從最開始火遍全球到現在穩坐業內第一的寶座,蘋果是當之無愧的最好的智慧手機廠商,沒有之一。可是,近兩年蘋果卻是深陷轉型的煩惱之中,一個是當前蘋果在智慧手機的創新上開始出現疲態,其推出的產品並不能很好的吸引使用者,另一個就是庫克正在極力搭建的內容生態體系還遠未成型,要想有所突破就要找新的出路。

蘋果向IOS開發者收取年費和三成利潤分成合理嗎?

根據訊息顯示,近日有一名美國的IOS開發者一紙訴訟將蘋果告上了法庭,他認為蘋果涉嫌利用自己在IOS系統的壟斷地位,不合理地向開發者收取99美元的年費,同時還分掉他們30%的收益提成,此前也有IOS開發者認為AppStore壟斷了開發者市場,而不可否認這又是蘋果體系內最重要的一環,各種軟體系統都是植根於IOS系統來進行的,它不可能放棄。但是,因此而對開發者進行收費真的合理嗎?

ISO系統與AppStore的獨一性

蘋果在進行IPhone硬體研發的時候IOS系統還未成型時,最早的IPhone OS僅僅是一個手機內應用,而且還不能執行後臺程式,其在業內也並不比塞班等系統好。而賈伯斯讓人們真正認識IOS則是在IPhone4釋出的2010年,當時IPhone席捲全球,開創了智慧手機時代,同時IOS也開始被人們所熟知。

而AppStore則是在IPhone OS2.0開始在系統內使用,其類似於安卓系統和谷歌應用商店的定位和對比。值得一提的是,谷歌商店在安卓手機中並不具有唯一性,其他的智慧手機廠商,比如三星、華為、小米以及OV、魅族等在自己的手機中預安裝了自家的應用商店,同時還有第三方的騰訊應用寶、應用匯、360應用商店等都可以在安卓系統的手機中提供應用下載服務。但是在IOS系統中,只有AppStore可以進行應用下載,其他的應用平臺是不被允許在IPhone系統中使用的,即便有一些可以使用,蘋果也不對其安全性作保證。

而正是因為蘋果的IPhone手機在系統上具有獨一性,才使得其對於平臺內的應用商店有了掌控權,從平臺技術專利的角度來看,其是IOS系統的開發者,自然而然應該是平臺規則的制定者。但是,在開發者看來,蘋果依然不能利用自己的壟斷地位來對開發者們進行“剝削”,其制定的規則要符合行業市場的發展規律,不能侵犯開發者們的權益。

不過,對於收費專案,蘋果表示自己並沒有涉嫌壟斷,而且在AppStore上有超過84%的應用都是免費下載的。

蘋果的收費邏輯

我們都知道蘋果的IPhone利潤很高,其中大部分是來自於品牌價值,其佔到了單機售價的一半以上,而正是因為此蘋果從IPhone X系列開始提升售價,因為售價越高利潤越高。庫克通過這一策略改變了蘋果銷量下跌帶來的營收下滑的趨勢,並且成功保全了蘋果的利潤值。只可惜,2018年釋出的新品因為價格太高而被市場使用者不認同,因此今年的庫克曾表示一定會慎重對待IPhone的定價問題。

為了彌補這些年硬體產品的下滑,蘋果將新的增長點定位在了軟體系統服務上面,從訂閱音樂、視訊以及雜誌新聞服務,到系統內的AppStore應用服務,蘋果藉助於生態系統的優勢開始徵收“稅”,開發者不僅要繳納年費,還要將應用內的消費收入“交稅”,包括國內自媒體平臺的“讚賞”費用。

從商業的角度來看,蘋果在自己的平臺內部進行收費是在情理之中的,可是從人性化的角度來看,開發者和使用者之間的關係也不能定義的那麼狹隘。如果使用你的平臺,所有的使用者都要成為潛在得“繳稅”使用者的話,那麼我們使用PC進行購物或者是其他任何的消費,淘寶、京東們是否還要向微軟或者是其他硬體廠商交錢?這聽上去就不那麼合理了。
蘋果的收費邏輯看似合理,可是因為其限制了應用平臺開發者的進入,才使得其收費看上去沒有那麼違和,而這些終究在應用開發者看起來像是為了滿足自身而進行收費而製造的藉口罷了。

蘋果到底有沒有壟斷?

蘋果的IOS系統並沒有授權其他任何智慧手機廠商搭載使用,這也是為了保證期獨一性,要知道當前最好用的智慧手機系統就是IOS,但只有購買蘋果的相關裝置才能使用,這可以很有效地保證平臺的商業價值。“物以稀為貴”,那些沒有用過IOS系統的使用者就只能去體驗IPhone了,這也是蘋果希望看到的。

因為運營機制的不同,IOS系統內對於開發者進行制定收費規則的,這可以作為其一部分的收入來源,可是比較封閉的IOS系統則只能是以自己的內部平臺來進行運營,而這是有上限的。安卓則不同,其底層框架是開源的,其收益主要來自於谷歌服務授權,但憑藉其開源的特性獲得了智慧手機廠商的青睞,因此在龐大的使用者數量的支援下收入也很可觀,其市場份額也是遠超IOS。

當然,蘋果有沒有涉嫌壟斷不能單從一兩個方面就妄自判斷,尤其是這其中涉及到了利益之爭。IOS開發者判定蘋果壟斷是以自身利益出發, 而蘋果制定一系列收費規則則是以自身營收為前提,二者各執一詞,並不能作為評判壟斷的標準。

筆者認為蘋果搭建的IOS生態系統作為其自有的產品,本身就具有制定規則的權利,開發者應該遵守。但是對於規則的內容,開發者也有權對其進行申訴,引入第三方來判斷其是否合理。當然,如果開發者對於收費規則不滿意,同樣可以選擇退出平臺,這應該是最好的抗議行為了。不過,針對於蘋果IOS的特殊性,開發者也可以組建開發者聯盟,以此來應對對一些不合理的條款規則。

作者:耿彪  
來源:Do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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