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輕型貨車的四個主要出口國是歐盟、日本、美國和韓國。

2015年至2020年期間,約有2300萬輛二手輕型汽車出口到全球7個地區的208個國家和地區。

在此期間,約66%的二手輕型卡車出口到發展中國家和轉型國家。

從這些向發展中國家和轉型國家出口的二手輕型卡車中,非洲的出口份額最高(24%),其次是東歐、高加索和中亞(14%)、亞太(12%)、中東(10%)和拉丁美洲和加勒比(8%)。

從2015年到2020年,歐盟的二手輕型卡車交易量約為1150萬輛,其中58%留在歐盟境內,42%出口到歐盟以外。歐盟國家內部的二手輕型貨車貿易,加上從美國、日本和韓國向歐盟的進口,佔全球貿易總量的31%。

2015-2020年期間,歐盟仍然是最大的二手輕型卡車出口國,歐盟內外的貿易佔49%,其次是日本(26%)、美國(18%)和韓國(8%)。

2017年至2020年,歐盟、日本和韓國在全球共出口了760,139輛混合動力、插電式混合動力和電池驅動的電動二手車。歐盟和韓國的資料是IDV,而日本的資料包括IDV和公交車。

在為確定二手輕型汽車進口政策而研究的146個發展中國家和轉型國家中,自2020年以來,在確保二手車質量提高的法規方面取得了進展。政策“好”或“非常好”的國家從47個增加到62個。

自上一份報告發布以來,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ECOWAS)的15個國家採用了歐4/IV當量排放標準的車輛指令,將於2021年1月實施。秘魯於2021年10月透過了歐6/VI排放標準,實施日期為2024年10月,同時使用10ppm燃料。柬埔寨採用了歐4/IV排放標準,將於2021年底實施。與此同時,衣索比亞於2019年對二手輕型卡車徵收更高的稅收(最高達500%),以阻止舊的二手輕型卡車進口。

2020年,環境署與合作伙伴共同啟動了“更安全、更清潔的非洲二手車專案”。該專案旨在促進就二手車進出口前的最低要求達成全球共識。這將確保司機和道路使用者都能獲得道路安全效益,並對環境和經濟產生共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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