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新勞動法:下班後不得給員工打電話發郵件

發表於2014-04-14

法國最新勞動法規定——晚上6點後到早上9點之前的非正常工作時間,公司將不允許向員工傳送郵件,也不可以向員工打電話。

本報訊 現代白領們下班後最心煩的事情,恐怕就是要處理工作郵件或接聽工作電話。

如今,法國人最先做出規範,確保普通員工的休息權。本週,根據法國最新勞動法,晚上6點後到早上9點之前的非正常工作時間,公司將不被允許向員工傳送郵件,也不可以向員工打電話。

外企也須遵守

法國這項新的勞動法規定,在晚上6點之後在IT或諮詢等業務公司工作的人員回覆工作郵件、工作電話和工作簡訊都是不合法的。據報導,這項禁令不僅僅包括法國本土的公司,即便是谷歌、德勤和普華永道等外企在巴黎的辦公室也必須遵守此規定。

科技拖長工時

隨著科技的進步,智慧手機的出現讓越來越多的工作任務開始進入人們非工作時段的生活。此項新協議便是對“數字時代”新工作方式的一種約束。今後,法國的公司將不得強迫員工在下班後通過郵件或電話處理工作。 (東萊)

高管不受新法保護

這項新勞動法的保護下,法國員工們可以自由得在下班後關閉手機,公司必須確保他們的僱員在毫無壓力和干擾的情況下,在辦公桌前查閱與工作相關的郵件或文件。

避免總在工作

法國經理人聯盟主席米歇爾·德拉·福斯表示:“我們必須測出數字時代的工作時間。我們承認在一些特殊情況下需要加班,但通常情況下我們必須有一個正常的工作時間和短暫休息,避免總是在工作。”

不過有意思的是,這項新勞動法並沒有將公司的高管們納入保護範圍。這也就是說,公司高管們還得需要下班後處理繁雜的公司事務。米歇爾說:“誰讓高管們的工資是普通員工的數倍,甚至數十倍呢?” (東萊)

法國晚上加班,違法!

法國是全球工作環境最為輕鬆的國家之一,每週法定工作時間僅為35個小時,此外員工每年還必須配至少5個星期的帶薪假期。為了保護勞工的權利,法國還有嚴格的勞動法。

據法國現行法律,如無必要原因,晚間9點到次日凌晨6點加班,原則上屬違法行為。法國嚴格的勞動法在去年蘋果公司被罰款一事中得以體現,蘋果公司去年由於讓員工在夜間工作遭罰款。

去年巴黎上訴法院還曾裁定,法國知名化妝品連鎖店絲芙蘭位於香榭麗舍大道的旗艦店夜間加時營業違法,勒令其必須在21點後關門歇業。儘管200名員工中有50餘人自願輪值夜班至午夜或凌晨1點,但是法院的判決意味著,他們不但不能領到補貼,連飯碗都受到了威脅。

實際上,德國大眾公司早在2011年就曾有類似的規定。該公司宣佈他們會在員工下班後30分鐘後停止傳送工作郵件,直到其上班前30分鐘才會發工作郵件。他們的這項提議隨後被德國勞工部採納。 (東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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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國加班 為何惹麻煩

本報訊 在法國人的理解中,加班有罪是因為對不加班的人構成了不平等。這一邏輯可從歷史中尋根溯源:1789年的法國大革命後,社會平等的理念在人們心中生根發芽,在這一思想的指引下,法國逐漸建立起“均貧富”的高福利制度。值得肯定的是,它最大限度地保護了勞動者的權益,併為弱勢群體撐起了一把強大的保護桑

然而與此同時,這一制度對“平均”的過分強調,卻對法國的經濟發展產生了意想不到的負面效應:工時短、待遇高導致產品成本居高不下,僵化的用工制度令企業失去競爭力,並導致很多大型跨國企業紛紛將工廠外遷,由此引發的後果就是失業率居高不下,政府又要多徵稅來發放失業救濟,但高稅收會加劇企業的生存壓力,於是越發不敢僱傭工人。

“我們混淆了平等與平均主義”——法國前總統薩科齊的這句話算是找對了法國的“病灶”。而他的觀點也與美國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保羅·薩繆爾森不謀而合,在後者看來,法國需要一位強力領導人來推動社會朝著“少一些平均主義”的方向發展。 (東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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