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資訊服務管理規定》解讀

遊資網發表於2019-01-17


《“遊”法可依》是手遊那點事與廣東廣悅楊傑律師團隊聯合推出的遊戲相關法律知識欄目,該欄目會列舉當下遊戲市場中最受關注的法律糾紛案例,由楊傑律師團隊中的資深律師進行法律層面上的解讀。在第三十八期的《“遊”法可依》當中,楊傑律師團隊將為大家解讀《區塊鏈資訊服務管理規定》。

2019年1月10日,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釋出了《區塊鏈資訊服務管理規定》(下稱“《規定》”),並將於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

《區塊鏈資訊服務管理規定》解讀

為幫助讀者更清楚、直白地瞭解《規定》的內容,我們對這新規進行專業解讀,整理了《規定》的幾大亮點:

一、明確了區塊鏈資訊服務的主管部門

根據《規定》第三條,區塊鏈資訊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部門為各級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

二、明確了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的定義

根據《規定》第二條,所謂區塊鏈資訊服務,是指基於區塊鏈技術或者系統,通過網際網路站、應用程式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資訊服務。

而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則是指向社會公眾提供區塊鏈資訊服務的主體或者節點,以及為區塊鏈資訊服務的主體提供技術支援的機構或者組織。

根據以上定義可知,僅向社會公眾提供有關區塊鏈、比特幣的新聞報導等資訊服務,如火星財經、幣快報等手機APP,只要其提供服務的底層技術並非基於區塊鏈技術或者系統,並不屬於《規定》中所指的區塊鏈資訊服務,不受《規定》的約束。而如《網易星球》、《逆水寒》、《倩女幽魂》等手機APP或遊戲,鑑於其部分利用了區塊鏈技術或者系統以向使用者提供服務,因此其運營者應當屬於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

此外,鑑於上述定義,即使某一組織或機構本身不向社會公眾提供區塊鏈資訊服務的組織或機構,但只要其為區塊鏈資訊服務主體提供了技術支援,同樣屬於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受《規定》的約束。這意味著當年較為風行的“境外設立實體發幣上鍊+境內公司提供技術服務”的模式或將走到盡頭。

三、明確了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的安全管理責任

《規定》對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的責任進行了明確規定。主要包括:

《區塊鏈資訊服務管理規定》解讀

四、明確了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的備案責任及相關程式

除上述責任外,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還應當履行備案責任:

1.在提供服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區塊鏈資訊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填報服務提供者的名稱、服務類別、服務形式、應用領域、伺服器地址等資訊,履行備案手續。

2.服務專案、平臺地址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手續。

3.終止服務的,應當在終止服務三十個工作日前辦理登出手續,並作出妥善安排。

4.在《規定》公佈前(即2019年1月10日前)從事區塊鏈資訊服務的,應當自《規定》生效之日(即2019年2月15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依照補辦有關手續。

5.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當在規定時間內登入區塊鏈資訊服務備案管理系統,提供相關資訊,以配合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對備案資訊實行定期查驗。

備案機構:各級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

備案程式: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提交材料後,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應當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發放備案編號,並通過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區塊鏈資訊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向社會公佈備案資訊;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但應在二十個工作日內通知備案人並說明理由。

《規定》的出臺,明確了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的主體邊界,詳細規定了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的主體責任,填補了當前國內對於區塊鏈資訊服務領域的監管空白,標誌著區塊鏈資訊服務領域“監管時代”的到來。對於區塊鏈資訊服務行業而言,意味著更為有序的健康發展;對於目前已經從事或未來有志於從事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的從業者而言,則意味著更高的合規要求。

來源:手遊那點事
原地址:http://www.nadianshi.com/2019/01/23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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