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起源
在瞭解、學習一個東西時,瞭解其誕生的背景及歷史是十分有必要的,這能讓你多一個發展的維度去看待它,原文。
布蘭登·艾奇(Bremdan Eich),在 1995 年受聘於網景(Netscape)公司。當時網景公司急需一種網頁尾本語言,使得瀏覽器可以與網頁互動,Eich 用了 10 天的時間創造了 Javascript。
那 10 天 Eich 做的大概事情可以在 Brendan Eich – JavaScript at 20 9:55 秒的時候看到。
總的來說他的設計思路是這樣的
(1)借鑑 C 語言的基本語法;
(2)借鑑 Java 語言的資料型別和記憶體管理;
(3)借鑑 Scheme 語言,將函式提升到"第一等公民"(first class)的地位;
(4)借鑑 Self 語言,使用基於原型(prototype)的繼承機制。
Eich 說,JavaScript 是 C 語言和 Self 語言的結合,我想無論怎樣 JavaScript 都難以擺脫它們的影子。
在 Brendan Eich 2008 年的自述 中,發現一句話
Yet here we are. The web must evolve, or die. So too with JS.
世界總是在變的,Flash 會被淘汰,IE6 也終於退休。短短 20 年,JavaScript 的分支也變得十分龐大起來,我們面臨權衡抉擇,選擇適合自己的技能樹 evolve, or die。
下一章開始,讓我們直接上乾貨。
作者:肖沐宸,gith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