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有報導稱華為前員工Jesse Hong上月向美國加州聖塔克拉拉市(Santa Clara)的高等法院遞交起訴書,指控華為涉嫌竊密,並向華為索取1.05億美元的損害賠償金。
針對這一事件,華為方面第一時間發三點宣告迴應:
1、我們關注到,一些自媒體標題稱’華為要求員工竊取商業機密’,這完全是在造謠,不是事實;
2、前員工相關指控沒有事實依據,我們將積極應訴,維護公司權益;
3、遵紀守法是華為全球化合規運營的基石。
前員工稱因回絕盜竊商業機密遭到辭退
據報導,Jesse Hong在訴訟中稱,2016年在華為聖塔克拉拉市的子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Futurewei Technologies)擔任軟體設計師期間,華為曾指使自己在內的兩名員工混入眾多電信公司出席的“TIP峰會”刺探競爭對手的商業機密,隨後將計劃以報告形式返回到華為中國的產品團隊。
之所以叫“混入”,是因為此前華為曾要求參加Facebook 主辦的眾多美國公司出席的這次閉門會議,但被Facebook 一口回絕,所以華為下令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經理Sean Chen 和另一名員工使用“掩護性的美國公司名稱”,“登記報名,並混入Facebook 禁止華為參加的會場”。
而Jesse Hong自己因回絕一盜竊商業機密而在今年遭到辭退。
Jesse Hong因此將前東家華為告上法庭,並索取包括500萬美元的工資和福利損失賠償和1億美元的懲罰性賠償金以及法律費用的損害賠償金,總賠償金額高達1.05億美元。
華為則表示,“這些指控是由勞資糾紛引起的,完全沒有根據。我們將大力維護公司的利益。遵守當地法律法規以及國際慣例是華為在全球範圍內執行業務合規的關鍵。在我們經營的國家,每個員工都應該遵守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商業道德。這些要求在華為的《員工商業行為準則》(Employee Business Conduct Guidelines)中明確列出。”
這次時間正好發生在中興以高額賠償的代價獲得美國商務部解禁過去幾天,“安全問題”仍然十分敏感。早在中興事件發生之前,華為已經面臨“國家安全威脅”指控的困擾,麻煩不斷。如今又來這麼一出“竊密”嫌疑,未免是火上澆油,脆弱的華為不知會不會成為美國國會新的眼中釘。
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今年2月份,包括中央情報局(CIA)、聯邦調查局(FBI)和美國國家安全域性(NSA)負責人在內的六名美國高階情報官員建議美國人不要使用華為和中興的產品和服務。
此外,美國國會議員在參眾兩院都提出了法案,禁止政府從華為或中興購買或使用電信裝置。
今年4月份,FCC主席發表了一份宣告,提議禁止使用FCC 85億美元的通用服務基金向對美國通訊網路構成國家安全威脅的公司購買裝置或服務。
要知道中興通訊為了與美國商務部達成協議可是付出了高達10億美元的罰款,並同時將4億美元作為託管資金,解僱所有高階副總裁及以上級別的人員的高昂代價。華為進軍美國市場是步步驚心,除了做好合規經營以外,恐怕也只能自求多福。
若美國國會以威脅國家安全為由拒絕華為進入美國市場,對華為進行制裁乃至封殺,恐怕只是愈演愈烈的中美貿易戰和在5G與人工智慧領域角力的一部分。
雖然在美國境遇尷尬,但華為目前也正在盡力擺脫單一市場依賴,開拓不同的海外市場。最近華為準備在韓國競標,希望向韓國三家全國性的移動運營商提供5G網路裝置。據悉第一批合同的訂單總規模將價值10萬億韓元(約合90億美元)。華為早前也宣佈準備歐洲電信巨頭Altice葡萄牙分公司合作,希望聯合打造歐洲首個5G網路。
不過作為電信網路裝置提供商的華為“出海”也是磕磕絆絆。據CNET 報導,澳大利亞最近將因為“安全原因”不再允許華為為該國即將推出的5G網路部署提供裝置。
還沒達到“自力更生”的華為,除了要應對越來越嚴厲的外國監管政策的掣肘,還要面臨擺脫對外國技術依賴的壓力。據媒體報導,去年華為大約有三分之一的元器件採購是來自美國貨源。即便是華為自己研發的麒麟CPU晶片也是交給代工廠生產,而其中製造裝置同樣來自美國技術。
對於晶片等高科技核心產品,華為的態度是一手抓合作,一手抓研發。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一邊是任正非通過內部信表示,“華為今年還要購買高通5000萬套晶片,並表示,與英特爾、博通、蘋果、三星、微軟、谷歌、高通……會永遠是朋友的,不會走向對立。”一邊又是前幾天高調曝光自研晶片的“達芬奇計劃”,包括為資料中心開發新的華為AI晶片,使其可以支援基於華為雲的語音和影象識別等技術,抗衡英偉達。
“中興事件”給國內企業敲響了警鐘,華為只有長期持續且大量的自主研發投入,把核心技術收入囊中,築立起堅固競爭壁壘,才不會在越來越激烈的商業戰中成為犧牲品。華為的“D計劃”可謂是任重道遠啊。
PS,據外媒報導,華為目前正在韓國競標,力爭向韓國三家全國性的移動運營商提供5G網路裝置。第一批合同的訂單總規模將價值10萬億韓元(約合9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