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商消費金融被央行暫停徵信系統查詢許可權

鐳射財經發表於2021-05-26

晉商消費金融被央行暫停徵信系統查詢許可權

作者 | 黃老邪

來源 | 鐳射財經(ID:leishecaijing)

5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釋出公告稱,為切實保護資訊主體徵信合法權益,規範金融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接入機構的操作行為,決定從即日起暫停晉商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徵信系統查詢許可權,責成其內部整改,切實落實各項監管要求。

晉商消費金融被央行暫停徵信系統查詢許可權

公開資料顯示,晉商消金成立於2016年2月,註冊資本5億元,股東包括晉商銀行(持股40%)、奇飛翔藝(北京)軟體有限公司(持股25%)、天津宇信易誠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山西華宇商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山西美特好連鎖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

晉商消費金融被央行暫停徵信系統查詢許可權

因給客戶徵信報告上傳侮辱性字眼,晉商消金已於上個月被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約談,要求進行核實並整改。

4月6日,客戶向人民銀行南通市中心支行投訴稱其個人徵信報告“工作單位”裡出現侮辱性字眼。

晉商消費金融被央行暫停徵信系統查詢許可權

4月8日,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根據南通市中心支行情況通報,約談晉商消費金融公司,要求其依法核查情況,對錯誤資訊立即予以更正,並做好與客戶的溝通,維護客戶合法權益。隨後,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對晉商消費金融公司徵信業務情況開展了實地核查。

5月25日,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主要負責人再次約談晉商消費金融公司及其大股東,在重申監管意見的基礎上,嚴肅提出後續整改要求:

一是要深刻反思事件經過,主動回應客戶訴求,消除不良影響;二是要深入調查事件原因,嚴肅追責;三是要全面梳理內部工作流程,進一步加強內控管理,切實履行徵信資訊採集報送主體責任,保障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強調,將對本次事件情況調查核實後,依法依規作出嚴肅處理。

公開資料顯示,這已不是晉商消金第一次遭到監管約談或通報了。

2019年,晉商消費金融因違反《徵信業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相關規定,未經同意查詢個人資訊,被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以罰款50方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罰款人民幣5萬元。

去年6月,晉商消金陷入“美麗屋”租房場景分期風波,風控能力引發質疑。據中新經緯客戶端報導,因類似操作導致徵信受影響等受害租戶多達四百餘人,而多數租戶反映同樣受到美麗屋公司與晉商消金的推諉,導致徵信問題一直未能解決。

今年5月11日,山西銀保監局辦公室釋出的《關於2020年下半年全省銀行業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顯示,2020年下半年,晉商消費金融個人貸款類業務投訴在全省個人貸款類業務投訴總量中的佔比較大。涉及個人貸款類業務投訴共計437件,佔全省貸款類業務投訴總量的42.02%。

企查查顯示,晉商消金涉752件司法案件,案由包括借款合同糾紛、名譽權糾紛等。

晉商消費金融被央行暫停徵信系統查詢許可權

作為持牌消金機構,2016年的晉商消金可以說是“起大早趕晚集”,此前多次踩雷租房貸、教育貸、醫美貸,其業務模式主要是透過資金出借的方式擴充業務,與外部助貸機構合作放貸。

此舉也為其與個人使用者之間的多次糾紛埋下伏筆。

業內人士指出,C端的客戶糾紛其實很難處理,一些消費金融公司沒有能力處理這些問題,還有些不想直接與C端客戶直接接觸,因為銀保監會對持牌金融機構的處罰也集中於C端業務。因此,將核心的業務交給助貸機構處理不僅可以避免與C端的糾紛,減少壞賬風險,另外此種模式也是規避監管的好方式。然而這種看似一本萬利的生意恰恰是將消費金融公司最核心的風控和獲客交給了外部機構,在撇清了責任的同時也將核心的盈利能力外包,那麼消費金融公司無疑就成為了資金出借商。這種模式下,消費金融公司與C端客戶之間又多了一層B端導流平臺的盤剝,無疑降低了消費金融公司的利潤,增加了客戶的借款成本。事實上,此種模式也不符合監管部門鼓勵普惠金融的初心,監管部門更希望消費金融公司能夠直接觸達C端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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