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性打擦邊球?平安好醫生曾因商標侵權被訴賠償300萬,APP隱私不合規被通報下架

鐳射財經發表於2020-05-13

習慣性打擦邊球?平安好醫生曾因商標侵權被訴賠償300萬,APP隱私不合規被通報下架

作者 | 探長

來源 | 探長讀財

原標題 | 習慣性打擦邊球?平安好醫生曾因商標侵權被訴賠償300萬,APP隱私不合規被通報下架

近日,雪揚科技CEO馬劍飛公開指責平安好醫生(股票程式碼:01833.HK)5月8日推出的“健康衛士”產品,無底線違反商業倫理,惡意抄襲雪揚科技旗下安頓產品。百科資料顯示,安頓以其核心病理和器官健康狀態模型為基礎,透過安頓護心手錶,24小時高頻率監測心率、血壓、血氧等資料趨勢,提供早期疾病預警服務。

馬劍飛指出,平安好醫生的“健康衛士”無論是手錶產品還是APP介面均與該公司的產品相似,甚至是直接抄襲。其中,品牌標語“讀懂生命的無常”是自己負責安頓品牌工作期間琢磨出來的,但這幾個字也出現在平安好醫生的宣傳文案中,就這麼巧合?

習慣性打擦邊球?平安好醫生曾因商標侵權被訴賠償300萬,APP隱私不合規被通報下架

另外,在器官風險提示中,我們寫的是脊椎,其實脊椎是一塊骨頭,正確的表述是脊柱,我們故意沒改,沒想到平安好醫生也幾乎用了脊椎這個說法。

雪揚科技COO王子瑜表示,我們從2015年來一直在潛心研發,經過大量的試錯,直到2017年驗證成功才正式投向市場。而平安好醫生短短几個月時間就作出這樣的成果,相當不可思議。另外,平安好醫生三週前釋出的APP版本為1.0.0,一週前的版本就升級為了5.6.1,這速度也確實令人吃驚。

針對雪揚科技方面的指控,平安好醫生第一時間予以否認,並從三個方面進行說明:

1)“平安好醫生健康衛士”產品系自主研發,在研發過程中不存在任何侵犯其他公司商業秘密的行為。

2)“平安好醫生健康衛士”產品,沒有任何一行技術程式碼源自該公司,核心晶片、核心演算法也與該公司產品完全不同。

3)對於誣衊我司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予以強烈譴責,並保留法律追訴的權利。

雖然平安好醫生矢口否認“抄襲”,但5月10日馬劍飛釋出微博稱, 平安好醫生健康衛士釋出不到24小時就下架?心虛還是自主研發,這僅僅是剛剛開始。

習慣性打擦邊球?平安好醫生曾因商標侵權被訴賠償300萬,APP隱私不合規被通報下架

註冊使用者超3億,曾因隱私不合規被通報下架

公開資料顯示,平安好醫生APP於2015年4月上線,運營主體為平安健康網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主體為平安健康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香港)。2016年5月,平安好醫生對外宣佈,獲得5億美元A輪融資,融資完成後估值30億美元。2017年12月,平安好醫生獲軟銀4億美元注資,投前估值50億美元,再加上平安好醫生在港交所IPO募資約11億美元,累計募資金額逼近20億美元。

2015-2017年,平安健康網際網路的淨利潤分別為-3.2億元、-7.6億元、-10.0億元,公司成立初期的盈利情況並不符合內地上市的要求。為了實現香港上市,平安好醫生很早就開始搭建紅籌VIE架構。

2017年下半年開始,平安好醫生進行了一系列複雜的境內和境外重組,包括成立安鑫公司、樂錦煊、幫騏鍵等數家特殊目的公司,用以持有股權。同花順個股資料顯示,截至2019年底,平安集團旗下安鑫公司、Hop-Fast合計持股41.32%,軟銀集團旗下Soft Bank持股6.3%,王文君、竇文偉實控的樂錦煊、幫騏鍵合計持股18.34%。 據媒體報導,王文君、竇文偉為名義股東代表平安集團管理層持股

習慣性打擦邊球?平安好醫生曾因商標侵權被訴賠償300萬,APP隱私不合規被通報下架

2019年9月23日,平安好醫生宣佈註冊使用者突破3億,月活使用者達6270萬。

在此之前,媒體曾釋出標題為“頂風作案?平安好醫生因個人資訊保安問題涉隱私不合規被通報下架”文章顯示,據新華社4月10日報導,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近期在“淨網2020”專項行動中對網際網路監測發現,20餘款外賣、醫療和線上教育類移動應用存在涉嫌隱私不合規行為。

其中,《平安好醫生》(版本7.2.0)因未說明收集使用個人資訊規則被點名。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將對這些App進行通報下架處理,同時提醒廣大手機使用者謹慎下載使用,避免個人資訊受到安全威脅,開啟手機中防病毒移動應用的“實時監控”功能,對手機操作進行主動防禦等。

根據媒體當時報導,平安好醫生app在蘋果應用商店上已更新至版本7.3.0,開啟app後彈出隱私保護提示稱更新了使用者協議,需要使用者授權裝置許可權、讀寫許可權、地理位置許可權。值得一提的是,該提示需要點選同意後才可以正常使用app。

根據目前的《會員隱私協議》,平安好醫生提供的問診功能在問診過程中可能會開啟手機拍攝、讀取相簿、錄音、讀取外部儲存及寫入外部儲存的相關許可權。實際使用發現,除上述功能外,使用二維碼掃描及更換頭像等功能同樣要求需要開啟手機拍攝、相簿訪問等相關許可權。

此外對於共享、轉讓、公開披露個人資訊方面,《會員隱私協議》提及平安好醫生會與其附屬公司、授權合作伙伴及平安集團共享資訊。其中授權合作伙伴包括但不限於廣告、分析類的授權合作伙伴,以及供應商、服務提供商和其他合作伙伴等。

“抄襲”上癮?曾因商標侵權被訴賠償300萬

探長讀財注意到,不僅平安好醫生健康衛士涉嫌“抄襲”雪揚科技旗下安頓產品,就連平安好醫生這個品牌也曾因為侵害四川好醫生藥業集團有限公司旗下“好醫生”商標被法院判決賠償300萬元。

百科資料顯示,平安好醫生原名平安健康管家,至於為何更名,公眾不得而知。然而,從《四川好醫生藥業集團有限公司與平安健康網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內容來看,平安健康管家更名為平安好醫生,或多或少存在借鑑甚至抄襲好醫生公司的品牌名稱。

習慣性打擦邊球?平安好醫生曾因商標侵權被訴賠償300萬,APP隱私不合規被通報下架

4月15日,中國裁判文書刊登《四川好醫生藥業集團有限公司與平安健康網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結果如下:

1)被告平安健康網際網路股份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平安好醫生”“好醫生”字樣等侵害第“1908463號”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2)被告平安健康網際網路股份公司於判決生效15日內賠償原告四川好醫生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00萬元。

3)被告平安健康網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在《中國消費者報》上刊登宣告(內容須經本院稽核),以消除影響;逾期不履行的,原告可申請本院刊登判決書的主要內容,費用由被告承擔。

本案案件受理費491800元,由原告四川好醫生藥業集團有限公司負擔122950元,被告平安健康網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負擔368850元。

一審判決出來之後,四川好醫生藥業集團有限公司與平安健康網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均對判決結果不滿意並向四川省高階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但四川省高階人民法院的二審裁判文書顯示,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行為,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因此,平安公司被控的標誌性使用“好醫生”或“平安好醫生”的行為,構成對好醫生公司涉案商標權的侵害,依法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消除影響的民事責任。

最終,二審駁回好醫生公司、平安公司上訴,維持一審判決,該判決為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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