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3C 釋出 EME 標準,EFF 退出 W3C

已禁用發表於2019-02-21


9月18日,W3C 公佈 EME1 標準。同一天,EFF2(電子前哨基金會) 發表 公開信 宣佈退出 W3C。

公開信中,EFF 表示 W3C 領導不顧眾多成員的反對,堅持釋出 EME 標準 ,這有可能使數以億計的網路使用者面臨法律風險。原因是接納 EME 標準相當於間接將 DRM 納入 HTML 標準中。

EFF 的宗旨之一是鼓勵和支援新技術的開發,以使非技術使用者可不受任何影響且方便地接觸到新通訊技術。但是 DRM3 卻限制了數字媒體的自由傳播:除了通過指定播放裝置或播放時間等技術手段控制數字媒體的流通,任何企圖繞過 DRM 保護的行為也會面臨法律風險。這意味著安全人員尋找 DRM 漏洞或者改進數字媒體形式以方便殘疾人使用,亦或僅僅為後人儲存相關資源都會觸犯法律。這顯然違背了 EFF 的精神,同時也不符合開放自由的網路原則。身為開放網路標準制定組織的 W3C 不應該使用限制網路內容的標準。

但 W3C 認為 EME 僅僅是提供了一個支援無外掛播放受 DRM 保護內容的 API,而沒有定義 DRM 本身。即使不通過 EME 標準,數字媒體提供者也會運用其它方式控制和限制數字化媒體內容的使用權。W3C 作為一個技術標準化組織,不應承擔涉及國家主體立法與訴訟的職責。EFF 通過退出 W3C 的方式表示抗議,更多的是一種形式而沒有實際作用。


ref:

EFF:電子前哨基金會(英語: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或譯電子前鋒基金會、電子前線基金會、電子前沿基金會)是一個國際知名的民權組織,旨在維護網際網路上的公民自由、提供法律援助、監督執法機構,總部設在美國。

EME:加密媒體擴充套件(Encrypted Media Extensions,EME)是W3C提出的一種規範,用於在Web瀏覽器和DRM代理軟體之間提供通訊通道。

DRM:數字權利管理(英語: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DRM)是一種技術,該技術通常被硬體廠商、出版商、版權持有人以及個人使用,他們希望控制數字內容和裝置在被銷售之後的使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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