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專案管理模式初探(1)(轉)

ger8發表於2007-08-15
摘要:目前對土地整理專案的管理都會透過“立項——設計——施工——驗收”這幾個過程,當然中間還會有工程投資的控制、工程監理的介入以及一系列相關政策的處理等,這是一個較為複雜的管理過程。本文基於作者從事土地開發整理的工作實踐,試圖分析歸納出一套符合我國國情,切實有效的土地整理專案實施過程的管理模式雛型,使得整個土地整理專案的實施能擺脫舊有形式的盲目性、被動性和不規範性,形成一套有效的規範管理方式,並達到土地整理管理工作者在將來的專案實施管理過程中有的放矢、有章可循的啟發性效用。(本文所指土地整理主要是指農用地整理。)

一、前言

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近幾年來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和人口的迅速增長,非農建設用地量的激增與有限的土地資源已成為一對較難克服的矛盾。要在保持經濟增長的同時,嚴格控制人口的增長,切實做好自然資源的保護,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已成為根據我國國情和長遠發展的戰略目標。為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加強土地效益的產出,黨和國家把土地整理這項工作擺到了重要位置,不斷加強國土資源管理的力量,成立了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專門負責土地整理這項工作,並相繼出臺了這方面的一系列相應的政策。土地開發整理事業在不到五年的時間裡,已得到轟轟烈烈的開展。全國各地也相繼出臺了土地整理的各種地方性政策、法規和有關管理條例辦法。然而從總的情況來看,有關的條例、法規特別是管理辦法基本上都未擺脫隨機性、功利性,缺乏長期性和規範性,內容與形式多種多樣五花八門,沒有形成一套較為規範化的管理模式,這是擺在土地整理工作實施管理者面前一個值得研究和探索的問題。應儘快地總結探索出一種有效的實施管理模式,以擺脫土地整理專案管理過程中容易出現的盲目性和被動性,使管理工作儘快走上一條規範的道路。為使今後的土地整理專案在管理過程中做到有的放矢、有章可循能起到指導作用。因此,我們從事土地整理的管理工作者急需加強此方面的研究與探索,以利於土地整理工作的規範管理。

二、現行管理模式的剖析

1、對土地開發整理的主要目的和意義不夠明確,存在著政治上的功利性,容易產生應付任務的現象。由地方政府及基層組織確認某區塊進行土地整理,這種方式缺乏可行性研究和科學的論證,存在著一定的盲目性。
2、行政命令要求各基層組織實施,作為政府的一項行政任務來落實或者是為一屆政府在任期內完成某專案標來實施。缺乏民眾的熱情,民眾對專案工作的理解認識不夠,雖然知道這是一項民心工程,是政府為民眾辦實事的好事,但一涉及到個人利益的時候就會產生消極、被動、牴觸的情緒,難以讓民眾積極投入配合到這項工作上來,有的農民甚至會在實施過程中提出一些無理的要求,如我市有個土地整理專案在實施過程中,由於運輸建設材料的拖拉機要經過該村自建的道路,有的村民居然攔車擋道,不讓運輸建設材料的車輛通行,理由是讓這些車輛的通行會使該道路損壞;土地整理工程村民也能做,為什麼一定要招投標讓外地人來做,容易使組織實施者陷入被動狀態。
3、土地整理無償投入,投入多少不是按專案建設需要來確定,而是按投入的資金來確定任務。因此,難免會造成工程建設的質量和數量達不到群眾的期望。如我市高橋鎮土地整理專案實施時,有幾個村有些地方的溝渠路因經費有限,未作規劃設計,兩村紛紛提要求給予增加工程。
4、土地開發整理過程缺乏規範的管理,任務重、管理人員少,業務水平參差不齊,缺少規範的管理依據和手段,難以確保質量和數量,容易產生投機取巧、偷工減料的現象。如:在公路路邊,村子邊的工程做得像模像樣,偏遠地帶就少做多報;設計中為漿砌塊石檔土牆,施工者在無人監管時,變成了幹砌塊石擋土牆,僅在正面縫內灌少許砂漿,光看表面無法發現這些問題。形成的質量無保證,無驗收的統一標準和投入的技術規範依視覺效果為準,容易出現偏差的現象。
5、資金管理缺乏主體的延續,土地整理中心機構未能完全形成一個系統,尚有待於建立健全,未能實行專案法人制,對資金的投入管理未實行按專案管理。
6、沒有規範的管理方式,容易在管理上出現漏洞,為腐敗現象的產生提供溫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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