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為何要向華為交高額專利費 真相是這樣

aiyouwei發表於2016-05-11

根據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最新公佈的許可備案登記資訊,去年華為向蘋果公司許可專利769件,蘋果公司向華為許可專利98件。這意味華為開始向蘋果公司收取專利許可使用費。...

華為蘋果簽署專利交叉授權協議,雖然剛剛公佈出來,倒不是新聞,因為去年在小圈子裡就已經傳了很久,如果不是中國專利按規定要求備案,相信還會按傳聞流傳。

根據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最新公佈的許可備案登記資訊,去年華為向蘋果公司許可專利769件,蘋果公司向華為許可專利98件。這意味華為開始向蘋果公司收取專利許可使用費。

蘋果為何要向華為交高額專利費 真相是這樣

客觀的說,華為向蘋果授權專利與華為手機無關,向蘋果授權的專利猜得不錯更多是4G標準必要專利。按照愛立信與蘋果的授權費用估算華為每年可以收到上億美元有點高估,因為愛立信不僅擁有4G標準必要專利,更擁有很多2G、3G的標準必要專利,因此愛立信的授權費用肯定比華為高出不少,之前業界傳聞華為的費用應當在6000-8000萬美元,遠低於愛立信每年向蘋果收取的2.5-7.5億美元的專利費用。

說起手機專利收費,很多專家都建議手機品牌應當多申請專利,因為在與諸如愛立信、nokia、高通等專利巨頭洽談專利授權時可以少支付專利費,其實遠不是如此,因為包括Nokia、愛立信、高通等希望收取專利費的巨頭大都根本不做手機,交叉授權根本無從談起。

華為與愛立信的交叉授權更多涉及的是電信裝置,華為手機也一樣需要向愛立信支付專利費,此次之所以華為蘋果交叉授權是蘋果向華為支付專利費,也是因為華為作為全球主流電信裝置商擁有4G等標準必要專利,與華為手機關聯度並不高,當然蘋果的這些專利華為手機應當可以使用。

手機品牌需要建立自家的智慧財產權戰略,不過這些專利更多在與競爭對手涉及專利糾紛時有用,就像三星與蘋果的專利大戰,面對愛立信、Nokia這種不做手機的專利授權,更多還是要依靠談判、訴訟或仲裁解決問題,而不是交叉授權。

年初遇到臺灣的媒體,談起臺灣企業在通訊領域專利太少,面對5G即將來臨,說臺灣政府鼓勵企業及早佈局專利,其實這種說法純屬無知,通訊標準的制定被幾家 電信巨頭壟斷,包括愛立信、華為、高通以及Nokia、中興等,其他廠商因為地位或影響力不夠,根本進不了標準起草組織,及早佈局專利根本無從談起,手機廠商只是通訊技術標準的使用者,想佈局標準必要專利根本就是天方夜譚。

即使華為能夠在交叉授權中獲得利益,不過這些也與華為手機沒有本質關聯,沒有華為手機,這部分利潤也是華為的,任正非也不會因為有了專利收入而降低對華為手機的利潤要求。

小米購買了不少專利,其真正意圖不是為了高通、愛立信、Nokia而是擔心華為、中興,這幾年雖然華為可以向海外手機品牌收取專利費,不過就像愛立信、Nokia一樣在中國市場很難收到,未來幾年大陸手機品牌的專利戰難以避免,小米只不過提前佈局。

前幾天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宣佈,他們已經決定對8家電子產品公司展開337調查,這8家公司包括索尼、三星、LG、摩托羅拉、黑莓,以及來自中國的聯想、 中興、htc。引發媒體對大陸手機專利儲備不足的又一輪炒作,道理也一樣,這與中國手機品牌專利多少一樣沒有必然關係。

其實發起337調查是一回事,最終是否繳納專利費是另外一回事,之前中興曾六次被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起337調查,兩次起訴方撤訴,四次仲裁時起訴方敗訴,中興並沒有損失多少,這幾天因為中興被調查股價降低不少完全是投資者不瞭解內情。

對於此次被調查的聯想、中興等公司而言,都擁有很成熟的專利運作團隊,對337調查並不陌生,作為媒體及消費者沒有必要杞人憂天,即使敗訴了要繳納專利費,也是符合國際規則的正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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