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擴大電子證照應用領域,鼓勵各類主體開展電子簽名、電子印章社會化應用

快標手kuai發表於2022-02-24

2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釋出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的意見》 (下面簡稱《意見》)。



《意見》中堅持 系統觀念、便民高效、需求導向、創新引領、安全可控這五項基本原則,明確目標, 2022年底前 ,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共享服務體系基本建立,電子證照制發機制建立健全,企業和群眾常用證照基本實現電子化,與實體證照同步制發和應用,在全國範圍內標準統一、互通互認;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領域廣泛應用,社會化應用取得積極進展,“減證便民”取得明顯成效。



《意見》中規定, 擴大個人、企業電子證照應用領域,其中,就 個人方面,加快推進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學歷學位證、職 業 資 格 證、駕駛證和新申領的結(離)婚證、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等個人常用證照電子化應用; 企業方面,推動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檢測認證等電子證照在企業登記、經營、投資和工程建設等高頻政務服務事項中的應用。


《意見》中提出,要加快推進大資料、雲端計算、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應用,不斷提升電子證照應用智慧化水平。 在保護個人隱私和確保資料安全的前提下 研究探索企業、社會組織等參與提供電子證照服務的模式


關於電子證照全國互通互認方面,《意見》中要求,加強電子證照應用跨地區、跨部門工作協同,推動解決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快制發各級政務部門電子印章,加強跨層級簽章、多部門聯合簽章支撐;依法推進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人等各類主體電子簽名、電子印章的應用和互認; 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人等各類主體開展電子簽名、電子印章社會化應用


《意見》中強調, 建立健全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 依法嚴厲打擊電子證照製作生成過程中的造假行為 杜絕未經授權擅自呼叫、留存電子證照資訊,切實保障電子證照及相關資訊合法合規使用,保護持證主體的商業祕密和個人資訊。




其他資訊


湖南:投標人符合這些情形的,可採用承諾形式遞交投標擔保


為進一步規範湖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維護招投標當事人合法權益,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 《湖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投標擔保和經評審最低投標價中標履約擔保管理辦法》(下面簡稱《管理辦法》),自 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 至2027年3月31日



《管理辦法》中明確,招標人應當接受採用現金或者保函形式遞交的投標擔保,可以接受採用承諾形式遞交的投標擔保。符合 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人(含聯合體牽頭人)可以 採用承諾形式遞交投標擔保:

(1)被授予湖南省建築強企稱號的投標人;

(2)參加“湖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及監理招標投標信用評價”且取得提交投標檔案截止之時最新公佈的信用評價結果滿分的投標人。


《管理辦法》中規定, 投標保函和履約保函應當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專業擔保公司開立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獨立保函,以及保險公司開具的無免責條款的保證保險。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專案的規模和性質,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擔保,其中:採用現金或保函形式的投標擔保金額不超過最高投標限價的2%,且最高不得超過80萬元。


此外,《管理辦法》中要求,採用經評審最低投標價法招標的,中標人應當向招標人提交中標履約擔保,其中,中標金額低於最高投標限價10%以內的,履約擔保不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10%;中標金額低於最高投標限價10%以上的,履約擔保為最高投標限價減去中標合同金額後的差額。


關於履約擔保時間,《管理辦法》中提到,履約擔保的有效期自 履約保函簽發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止;合同履行完畢,履約保函自行失效。




素材來源: 國務院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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