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DTO、BO、AO、VO、POJO定義規範

18sui發表於2024-07-15

DO、DTO、BO、AO、VO、POJO定義

分層領域模型規約:

DO( Data Object):

與資料庫表結構一一對應,透過DAO層向上傳輸資料來源物件

DTO( Data Transfer Object):

資料傳輸物件,Service或Manager向外傳輸的物件

BO( Business Object):

業務物件。 由Service層輸出的封裝業務邏輯的物件

AO( Application Object):

應用物件。 在Web層與Service層之間抽象的複用物件模型,極為貼近展示層,複用度不高

VO( View Object):

顯示層物件,通常是Web向模板渲染引擎層傳輸的物件。

POJO( 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

在手冊中, POJO專指只有setter/getter/toString的簡單類,包括DO/DTO/BO/VO等。

Query:

資料查詢物件,各層接收上層的查詢請求。 注意超過2個引數的查詢封裝,禁止使用Map類來傳輸。

領域模型命名規約:

資料物件:xxxDO,xxx即為資料表名

資料傳輸物件:xxxDTO,xxx為業務領域相關的名稱

展示物件:xxxVO,xxx一般為網頁名稱

POJO是DO/DTO/BO/VO的統稱,禁止命名成xxxPOJO

http://www.cnblogs.com/EasonJim/p/6436387.html(阿里巴巴Java開發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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