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最近在推進組內流程規範專項建設,從“研發測試流程”、“提測規範”、“測試准入標準”、“bug優先順序標準”、“測試停止標準”、“測試準出標準”和“測試報告模板”7個緯度制定了標準,希望能給看到的人帶來一點火花。
二、准入標準
提測後,進入測試環節,需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1) 冒煙測試用例全部通過
2) 主流程可以走通
3) 介面上的功能均實現,符合設計文擋規定的功能(如果沒有完成,必須已經在提供文件中說明)
4) 資料庫更新相關指令碼、配置檔案資料、後臺伺服器部署指令碼均已提交
5) 經過程式碼評審並符合程式碼規範
否則,打回處理。
三、準出標準
測試準出需滿足如下所有條件:
四、停止標準
測試進行中,停止當前版本測試需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1) 冒煙測試時,發現P0/P1/P2級bug個數 > = 1 個或 P2級以下bug率 > 20%(N)(N=bug數/用例數),停止測試當前被測版本,並知會(釘釘 or 郵件,確保溝通到 位)所有相關人員(相關RD、PM、 PMO )
2) 被測版本需暫停以進行調整時(因排期預估出現重大偏差/專案叫停 etc..),測試應隨之停止,並儲存停止時間點前已產生的測試資料
3) 插入其他優先順序更高的任務時,可以申請暫停測試,在相關PM、 PMO、RD負責人共同確認並達成一致意見後,可以停止當前被測版本的測試
4) 被測版本經過系統測試,達到準出標準,可以停止測試
五、bug優先順序定義
明確不同bug有不同的優先順序,可以做到高優先順序的bug“優先”解決,推動研發測試過程更高效地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