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用例設計標準

新夢想IT發表於2023-02-02



1.需求點100%被覆蓋


2.被測功能點或控制元件100%被覆蓋


3.必須驗證正確性操作、正常資料和可能導致出錯的資料、操作


4.有資料值域的必須考慮資料值域覆蓋:邊界值、等價類


5.所有邊界值都必須覆蓋


6.等價類必須包含有效和無效等價類


7.等價類各子類不存在交錯以避免冗餘


8.等價類的使用避開邊界值


9.所有等價類都必須覆蓋(等價類數量過多導致超過測試成本的,優先考慮有效等價類,然後根據資料使用頻率、機率高低分優先順序,高階優先覆蓋,同時考慮自動化測試)


10.用例可以直接執行或易於準確執行


11.用例中的資料或描述不存在二義性或多義性,不會因執行人不同而產生不同執行結果


12.用例有明確的預期結果能夠用於準確判斷是否符合要求


13.整合用例必須包含開啟系統和退出系統的驗證


14.業務用例必須考慮不同模組資料和業務的一致性


15.含資料庫部分必須包括資料庫的驗證


16.核心功能點必須被覆蓋多次


17.用例設計必須提供設計思路、策略以便於評審和將來複用(含用例設計方法思路、資料分類等)





測試用例數量參照標準:


1.測試用例的數量不少於需求點數量


2.核心功能點用例數量必須大於非核心功能點用例數量


3.根據等價類、邊界值的數量參照


有效用例的數量>=最大有效等價類(含有效邊界值)數量


無效用例的數量>=所有無效等價類數量之和


用例數量>=最大有效等價類(含有效邊界值)數量+所有無效等價類數量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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