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論之:威脅與承諾

蒜泥的冬天發表於2020-10-21

《博弈論究竟是什麼.萬維鋼》讀書筆記
博弈論之威脅和承諾 

A.
威脅和承諾在本質上是一樣的,都是我事先說好,會根據你的下一步行動採取相應的行動。威脅和承諾策略是否有效,關鍵在與其“可信性”。關鍵在與其“事後最優”和“事前最優”是否一致。
博弈論研究的決策選擇不是情緒化的東西,而是由利益格局決定的。

B. 承諾不可信的案例
球會為了吸引一個很有潛力的年輕球員簽約,承諾保證球員的出場時間......這種承諾是不可信的。因為保證他上場不符合球隊的利益。球隊的利益是誰狀態好誰上場。
學生威脅。

C.威脅不可信的案例
學生威脅教授不讓他及格,就要報復教授。這種威脅是不可信的。因為,掛科只不過一門課不及格而已,而報復教授輕則開除重則吃官司。等到分數已確定,學生的最優選擇是接收,不報復。

D.何以可信?
可信 = 別無選擇。即,事後必須履行自己的威脅或承諾才符合當時的利益,“事後最優”和“事前最優”一致。
可信三法:
1.自縛手腳,給別人懲罰你的權利。
如:對愛情最好的承諾是結婚。現代婚姻具有法律效力,離婚是要分割財產的。
2.自絕後路,不給自己可選項。
如:婚禮大操大辦,就是在昭告天下,這一輩子就這一回到白頭。
3.建立聲望,人設包袱。
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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