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早前工作的時候,我喜歡稱呼自己為開發人員,因為在面試錄取通知中,我被任命為初級軟體開發人員。後來我跳槽之後,我的offer上變成了軟體程式設計師。而最近我被晉升為高階軟體工程師。以上都是我的職稱,但是我還是很困惑我現在真正的稱謂應該是什麼。
很多人都會問我,“你是做什麼工作的?”,每次我都需要先想一想,想個1分鐘,才終於意識到“哦……我是寫Java的”。時間一長,我覺得很有必要將這些關係理理清。
基本上碼農就是編寫程式碼邏輯,但是卻並不清楚程式的邏輯,不過使用的相應程式語言的語法還是知道的(即使不會,也不意味著他不會自己思考)。有人定義好業務邏輯,有人制定好相應業務邏輯的程式流程圖,然後交給碼農,碼農要做的就是寫程式碼,也只是寫程式碼。
其中,程式設計師實際上就是向碼農提供邏輯的那個人,碼農就按照他的要求編寫計算機指令使之工作。如果碼農在寫程式碼的時候犯了錯,那麼程式就不能如期執行。如果碼農沒問題,但是程式還是不能良好表現,那就是程式設計師的職責了。
開發人員不但需要寫程式碼也參與SDLC(軟體開發生命週期)的全過程。以前我一直以為開發人員就只需要寫程式碼或者程式設計就可以了,但是這大錯特錯。甚至那些測試程式和寫測試場景的也是開發人員。這些都是軟體開發的一部分。
工程師是高水平的稱呼,如果上面任何一個還具備設計(業務級別)和維護的技能,那就可以擁有這個高大上的頭銜。
所以我最後給自己的總結是:
工程師就是既參與寫程式碼,又會開發軟體的程式設計師。
哦,對了,敢問你是碼農,開發人員,程式設計師,還是工程師呢?
來自:PHP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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