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在針對美國政府的訴訟檔案中首次披露了美國與全球增長的具體資料。資料顯示,TikTok在美國大約有1億月活躍使用者,比2018年1月增長了近800%,而日活躍使用者數量約為5000萬;此外,TikTok在全球範圍內的下載數量約為20億次。

被“圍獵”的TikTok,正在進行殊死一搏。

手機上的TikTok。(圖源:洛杉磯時報)

當地時間8月24日,TikTok在加州聯邦法院正式對美國川普政府8月6日頒佈的第一道行政令提起訴訟。

據CNBC報導,TikTok在訴訟中表示,禁令阻止了公司的正當運營,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

與此同時,TikTok還指出美國總統川普在本月早些時候根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做出的行政命令,忽略了該公司為證明自己沒有與中國政府共享資料,不會對美國構成國家安全威脅所做出的努力,包括讓TikTok在中國(美國和新加坡)之外儲存此類資料,以及安裝確保TikTok將美國使用者資料與其他位元組跳動產品的使用者資料分開儲存的軟體。”

而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原文中指出:“無論何人,除非根據大陪審團的報告或起訴書,不受死罪或其他重罪的審判,但發生在陸、海軍中或發生戰時或出現公共危險時服役的民兵中的案件除外。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為而兩次遭受生命或身體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證其罪;不經正當法律程式,不得被剝奪生命、自由或財產。不給予公平賠償,私有財產不得充作公用。”

正式起訴!TikTok做好兩手準備

“我們不會輕視政府,但我們感到別無選擇,只能採取行動保護我們的權利以及我們社群和僱員的權利。”TikTok在訴訟書中表示,“行政命令威脅要禁止我們在美國的業務,抹消創造10,000個美國工作崗位的機會,並破壞數百萬使用該應用程式進行娛樂、社交和合法生計的美國人的生活,而這些在疫情大流行期間對他們尤其重要。”

此前,川普政府已經對包括華為和微信在內的多家中國公司的資料安全表示擔憂。但TikTok的母公司位元組跳動指出,TikTok已經通過公開演算法等各種方式為美國政府提供了“大量資料”,以證明它是一家不與中國政府共享資料的私人公司。

可能引起爭議的是,TikTok似乎還試圖拉華為、中興“下水”證明自己的清白,貫徹其“美國本土企業”的戰略定位。

TikTok辯稱,川普的行政命令是對《國際緊急權力法》的濫用。川普政府曾於去年使用該法“解決美國對‘某些電信公司’濫用資訊和通訊獲取能力的國家安全擔憂”,但TikTok不是電信提供商,並且“從未提供2019年的行政命令中所考慮的技術和服務型別。”

而美國政府的調查機構對於TikTok這些公開的資料的最終判斷是什麼?據紐約時報8月7日的報導,美國中央情報局在一份提交給白宮的調查報告中指出,“沒有證據證明TikTok曾經向中國政府提供過情報。”

即便如此,白宮依舊鼓吹著TikTok的“國家安全威脅論”,川普依據《國際緊急權力法》的禁令定於9月15日生效。

目前白宮和美國司法部拒絕對此訴訟發表評論。

值得注意的是,TikTok的訴訟並未挑戰美國外資投資審查委員會(CFIUS),即有關位元組跳動必須在今年11月12日之前剝離其美國資產的決定的命令。

而相比之下,此前曾經在類似禁令的訴訟中告贏過美國政府的三一重工子公司,曾直接挑戰CFIUS的命令並勝訴。對於CFIUS審查TikTok在2019年收購同型別流媒體應用Musical.ly的情況,TikTok僅表示“ CFIUS從未闡明TikTok的安全措施會對美國國家安全問題產生威脅的理由。”

在起訴美國政府的同時,據知情人士透露,TikTok還在繼續與微軟和谷歌母公司甲骨文等投資者討論出售其在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的業務。

TikTok首次公佈美國和全球月活使用者詳情

在起訴檔案中,一直與中國市場保持“距離感”的TikTok首次披露了其在美國和全球的每月活躍使用者(MAU)詳細資訊。

TikTok透露,自2018年1月以來,其美國市場的MAU已增長了近800%,從約1100萬增長至超過1億。如今,它在美國甚至擁有超過5000萬的每日活躍使用者。

TikTok在美國有1億月活使用者。(圖源:CNBC)

在全球範圍內,TikTok也經歷了類似的使用者激增。該公司表示,截至2018年1月,其全球使用者約為5500萬。而截至今年7月底,TikTok的全球下載量超過20億,每月報告近7億的MAU。

TikTok在全球擁有近7億的月活使用者(圖源:CNBC)

自 網易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