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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全國P2P網貸成交額突破萬億元,達到11805.65億元,同比增長258.62%;歷史累計成交額16312.15億元。日均成交額32.34億元,較前一年的9.02億元增加23.32億元。2016年,網際網路金融再次出現在工作報告中,這意味著網際網路金融在2016年將繼續迎來大發展。知名經濟學人徐諾金對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頗有研究,《證券日報》記者對其進行了專訪。

  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 缺乏正確的認識

  記者:請您談談網際網路金融發展到現在面臨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徐諾金:網際網路金融發展到今日主要是認識的問題。我們在網際網路金融發展過程中還沒有形成正確的認識,現在很多網際網路金融的同事還都是用傳統的思維方式認識網際網路金融,網際網路金融的思維方式和傳統金融的思維方式是完全不同的。

  我們現在的傳統金融,我把它概括為板凳金融,我們現在的銀行叫Bank,在義大利詞裡面叫板凳。板凳金融就是坐等金融、坐等客戶上門的經營方式。而在網際網路金融時代,我們已經不是坐等客戶上門了。

  我們現在網際網路時代帶來最大的問題是什麼?首先是認識問題,我們是不是真正認識到了未來網際網路金融發展可能給我們傳統金融帶來深刻變革,甚至是顛覆性的變革。要深刻地認識這種變革,我們就必須仔細認真地去深入分析板凳金融跟網際網路金融的差別區別,認識他們之間的異同。

  從聯絡上來講,網際網路金融本質上還是一種金融,沒有改變傳統金融的本質。有人說網際網路金融擴大了風險,這是片面化、簡單化地理解網際網路金融。網際網路金融出現了之後實際上是分散了風險,為什麼呢?比如說我要籌13億元,如果用傳統的方式去眾籌,首先,很難籌到;其次,客戶群裡每個人分的份額是很大的,在現實中的客戶群最多是一萬個或者兩萬個投資者,所以每個人的投資額是很大的。但是在網際網路空間裡我眾籌13億元,假定我的客戶是1億人,每個人才分13塊錢。如果出了問題,對每個人的影響降低了,所以他是分散了風險,這是從籌資額來講。從個人投資者來講,投資者絕對不會把資金只投到一個網站、一個品種上,他也會分散風險,他在網際網路上選擇的餘地大,可以選擇很多平臺,他本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通過分散就在他的可控範圍之內,他的投資風險也分散了,所以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實際是分散了風險。

  網際網路金融的風險一定要在網際網路空間裡面消化吸收,不能隨便轉移,這就特別強調網際網路風險的自我承擔,投資者本身自主決策,自享收益,自擔風險這種機制。

  網際網路發展過程中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監管的問題,網際網路金融本身還是金融是需要監管的。但是怎樣監管他,不能簡單套用板凳金融的思維方式進行監管,而要認識網際網路金融本身的特點,有新的網際網路金融監管的模式。

  所以,網際網路金融發展面臨的問題歸納為:第一是認識問題,要正確認識網際網路金融可能產生的巨大變革;第二要認識到網際網路金融本質還是金融的特性,還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所以網際網路金融還需要有監管;第三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不能簡單套用傳統金融監管思維方式,他必須要有創新,要有網際網路思維。

  尊重網際網路金融的特點 是規範發展的關鍵

  網際網路金融快速發展,規範、自律成為行業健康發展的必須。從2015年12月底由銀監局會同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等部門研究起草的《網路借貸資訊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廣泛徵求社會意見起,到近日網際網路金融協會的掛牌,針對網際網路金融行業違規、違約行為、事件的監管規定依次出臺,金融監管力度不斷加強。

  記者:請您談談網際網路金融規範發展的關鍵是什麼?

  徐諾金:網際網路金融規範發展的關鍵就是我們要尊重網際網路金融本身的特點,要根據網際網路本身的特點進行規範,不能簡單套用傳統板凳金融的思維方式進行規範。

  規範網際網路金融發展要把握三個環節:第一個是准入環節,第二個是交易環節,第三個是退出環節。

  准入環節一定要有準入的監管,不是任何人都能建網站銷售產品,要有準入監管。核心就是,從事網際網路金融要履行申報、備案、註冊的程式。我在這裡特別強調,我不主張審批制,不主張設很高的門檻,你如果是個誠信的經營者,打算進入這個行業,那你就把你的身份到有關部門去註冊。美國就叫金融犯罪管理局,網際網路金融註冊就到金融犯罪管理局去註冊,這個是有必要的。我們要從事網際網路金融這方面的服務,我們一定要有備案管理,也就是說你要把你的真實身份,真實經營的目的,把你自覺接受監管的意願表達出來。

  交易環節,要抓住透明度。從事網際網路金融業務,需要把關於業務的主要流程、賬務等產品的資訊披露出來,像上市公司一樣進行披露資訊,銷售的產品的背景情況,銷售進度怎麼樣,錢到哪去了等。要有一套完整的資訊披露制度。

  退出環節,我們必須要有一套針對網際網路金融特點的退出機制,核心是網際網路金融的破產清演算法律。這個法律要根據網際網路金融的特點,嚴格界定經營者與投資者雙方之間的責任權力關係,明確經營失敗之後如何進行有效地清算。網際網路金融的一個網站或一個產品失敗了,如何去清算,而不是跑路,投資者經營者雙方都有責任。

  記者:3月25日成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網際網路金融從草莽時代過渡到規範發展時代,網際網路金融的規範發展,離不開管理層的監督管理,更重要的是網際網路金融企業自身的自我管理與約束。您認為,網際網路金融行業企業如何進行自律?

  徐諾金: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的發展是要協同監管,不是某一個方面擔負起自己的職責,而是要多方面的力量,其中包括了行業自律。

  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如何自律,要發揮這幾方面的作用:首先是嚴格地遵循市場優勝劣汰的規律,發揮市場約束的作用,讓市場在這個市場裡起到裁判者的作用。第二要健全企業自身的自律機制,網際網路公司要有有效的自制機制。第三要發揮行業自律的作用。第四我們要健全法律法規,最後政府要起到保障作用。

  企業如何自律?要有明確的法律法規。法律法規對他提出要求了,那麼企業自身在市場優勝劣汰規律作用下,肯定會嚴格地約束自己。所以要真正達到企業的自律和自制,市場約束的導向要非常明確,法律要明確規定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經營到什麼狀況算是失敗,如果經營失敗了,要知道怎樣退出。要真正達到企業自律,關鍵是我們的法律法規要非常明晰健全。

  要依法保護 互金投資者合法權益

  網際網路金融產品高風險高收益。投資者需要提高風險意識和投資管理水平,認清網際網路金融的本質,不要輕信企業所承諾的高收益率和“零風險”的過度宣傳,形成良好的網路使用習慣,提高個人資訊保護意識和技能。除了投資者的自我保護,還需要政府的約束體制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記者:網際網路金融投資者合法權益如何得到保護?網際網路金融投資者維權的途徑有哪些?

  徐諾金:市場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要正確地理解,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不能泛化,應該依法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這個概念要界定清楚,不是所有投資者的所有投資都受到保護,我們只能依法保護他的合法權益。

  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裡包括了投資者的自主決策、自享收益和自擔風險的有機統一。尤其是自擔風險,你自己選擇哪個網站,哪個產品,你自己追求高收益率失敗了,你要自擔風險,要有風險意識。

  要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是指我們依法來保護投資者和經營者雙方的權益,不是保護哪一方。我們政府機關、監管當局,他不是站在哪一方的角度,而是依法保護合同中雙方的權益、權利和義務盡到沒有,在這個過程中保護雙方的權益,而不能說保護單方面的權益。

  依法保護權益,是失敗以後要依法進行破產清算,用清算的剩餘保護投資者的權益。而不是政府掏錢來保護他的權益,不能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最後由政府來買單。

  網際網路金融維權途徑,首要是法律法院,所有市場上的法律糾紛,訴訟糾紛,經濟權益糾紛,都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到法院去起訴,現在維權還有協會,一些簡單的投訴可以到行業協會,行業主管部門,真正的權益保護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