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版權管理(DRM)技術體系在音樂、電子書、流媒體領域應用廣泛。
- DRM 技術體系旨在限制非授權應用:通過內容伺服器加密、許可伺服器授權、客戶端展示的工作流程,DRM 技術能夠確保客戶通過購買獲得數字版權內容的使用權,防止非授權使用;
- DRM 技術在各領域的應用成敗皆有:以SDMI、FairPlay 為代表的音樂數字版權管理嘗試宣告失敗,而以Adobe Content Server、方正Apabi 系統為代表的電子書版權管理保護技術相對成熟;流媒體版權管理應用廣泛,技術系統案例為Windows Media DRM 以及Real Networks Helix。
數字版權管理面臨技術破解和使用者體驗欠佳等痛點。
- 破解技術發展制約著保護效果:數字版權管理技術的核心在於通過技術手段對版權作品的訪問、使用和傳播進行管理和控制,而技術本身是不斷變化提升和可以被破解的,在現實商業應用中,數字版權管理技術從未停止面臨各種攻擊和破解,這些攻擊和破解對數字版權管理系統的有效性帶來極大的挑戰;
- 使用者體驗欠佳:數字版權管理體系過於關注版權人作品“安全”的保護,忽視了使用者體驗的提升,帶來了付費後獲得不理想、資源收費定價過高、欠客觀、使用不便捷等痛點;
- 與資訊傳播精神相悖:DRM 全稱為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其本質保護的是權利,即版權人的利益,而版權——本質保護的是權利,的核心在於Copy,其精神在於傳播,DRM 過度關注版權的安全性,而忽略了傳播範圍最大化和版稅收入最大化才是版權人的最終追求。
以下為《數字版權管理技術“防盜”為基 模式“創收”為本》報告全文:
中信建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