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9日晚間訊息,谷歌近日在官方部落格中稱,約10%的網際網路廣告網民根本看不到。

谷歌稱,這些廣告處於網頁的最下端,需要使用者滾動頁面才能看見,而大部分使用者不會這樣做。儘管使用者沒有瀏覽這些廣告,但由於產生了廣告印象,因此廣告主還是要付費。

對此,谷歌的解決方案是開發了一套名為“ActiveView”的系統,可以對廣告的可視性進行評級。目前,該系統已經被媒體評級委員會(Media Ratings Council)平認可。

谷歌顯示廣告業務高階副總裁尼爾·莫漢(Neal Mohan)稱:“從品牌的角度講,廣告的可視性是最重要的,因此要知道廣告是否被瀏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