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頗有幾個新名詞在市面上流行,諸如“網際網路金融”,“資訊消費”之類。這些新名詞並非產自概念日日翻新的網際網路業,卻來自傳統金融業甚至政界,其氣勢之大,夢想之美,內涵之廣,投入之多,邏輯之混亂,可行性之差,似乎值得一辨。

就概念而言,從眾說紛紜中大致可以概括出網際網路金融的幾層含義:

一是傳統金融服務的網路化,例如網路銀行,網路券商,網路保險,等等。這些都是古已有之的東西,只不過在中國實現較晚,動作較慢而已。事實上,網際網路在美國最早最成熟的商業模式就是這一套,二十多年前就已出現並蓬勃發展至今。不過,無論在金融服務業還是在網路業,都沒有什麼公司因此脫穎而出,其原因無非是家家都做,沒什麼創新,最好的結果是獲得攤薄的平均利潤。為此今天再創一個新概念毫無必要。

二是傳統金融服務的擴充套件化,例如小額支付,小微企業信用調查,小額貸款,靈活機動的市場營銷,等等。這些事情在網際網路出現之前,做起來費時費力,成本太高而收益太少,如今利用網際網路就可以順利實現。做這些事情也許可以創些收,但很難提高利潤率,因為是個瑣碎活。為此帶上個網際網路金融的大帽子有點言過其實。

三是全新的網路金融服務和產品,例如眾籌投資和比特幣。這些東西新則新矣,但屬於小眾市場和縫隙市場,不值得大動干戈,更不值得為此創立什麼新概念。

四是全面的網路金融服務,或曰金融電商,例如金融商城和各類產品和服務的綜合大賣場。這種模式以金融服務為基礎,以阿里為樣板,再摻雜以WEB2.0,雲端計算,移動網際網路和大資料等時髦網際網路概念,幾乎是一個通吃的全面網際網路服務平臺,僅僅稱之為網際網路金融顯得有點包容不住,過於狹窄了。

無論是單獨拿出來看,還是把這四層意思合起來看,網際網路金融這個概念從網際網路業的角度看毫無新意可言。如果只從傳統金融業的角度考量,網際網路金融的概念也不是完全不能成立,但只有把它與非網際網路金融服務或傳統金融服務對立比較才有意義,但這好像也不是鼓吹這一概念者的本意。

過去若干年來,網際網路業在不斷創新中,蠶食著許多傳統產業的世襲領地,同時創造出不少財富傳奇。面對這一發展,傳統金融業者一則以喜,二則以憂。喜的是網際網路開拓出廣闊的新邊疆,金融服務有了更多更有力的方式向使用者提供更多更好的產品和服務;憂的是金融服務有了新人,弄不好會砸了傳統業者的飯碗。於是,在貪婪與恐懼的雙重動力作用下,以攻為守的思路油然而生。既然一無所有的網路業者都可以嘗試網路金融服務並大有斬獲,那麼傳統金融業者有經驗,有資本,有壟斷,有使用者,為什麼不能後來居上呢?一個明顯的區別在於,網路業者早在十數年前就開始了嘗試,那時網路金融服務是被斥責,被打壓,被懷疑的物件,歷盡千辛在服務模式,商業模式和技術壁壘方面有所心得,壘起了一定的競爭門檻。而今天再做所謂網際網路金融這種早已成為社會共識的東西,如果在差不多的時間內出現十個八個網際網路金融服務平臺,自相殘殺還來不及,那還有氣力與遙遙領先的網路業者競爭?別人貪婪我恐懼,別人恐懼我貪婪,巴菲特的警句值得謹記。如果別人貪婪我亦貪婪,相互抵消,結果為零。

如今世界正在步入大資料時代,為後來者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戰略空間和機會。當世界的萬事萬物都在化為資料存在,當各種產品和服務都已網路化和資料化,當五花八門的資料終端普及進入千家萬戶,是否以自己為中心提供各種網路服務已經變得沒有過去那麼重要,而獲取和利用他人服務所產生的資料變得更加重要。基於某種服務所積累的資料價值在貶值,數量再多也算不上大資料,只有獲取網路世界中全面的資料才有深度整合利用的價值。正因如此,傳統金融服務商就大可不必邯鄲學步,重複網際網路運營商走過的道路,非要先建立各種非本業服務以獲取本業之外的資料。

傳統金融業者可以利用自身優勢探索一條新路。與其他傳統產業相比,金融服務業是電子化,網路化和資料化程度最高的產業之一,也許僅次於網路業和電信業。由長期系統的金融服務積累的資料完全可以在確保使用者隱私和商業機密的前提下,與各行各業通過資料間的共享,交換和買賣以生成大資料,在此之上探索全新的產品和服務。當然,這樣的戰略就很難稱之為網際網路金融了,網際網路金融這種概念從提出之日起就至少落後於產業發展前沿五年以上。使用大資料金融的概念,制定並實施大資料金融戰略,更能體現金融業自身的實力和潛力,也更能與網路業及其他行業有機融合,平等競爭,在大資料時代找到自身生存發展的機會也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