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來說,請考慮以下情況。
現在,我們要判斷一個全域性物件myObj是否存在,如果不存在,就對它進行宣告。用自然語言描述的演算法如下:
宣告myObj;
}
你可能會覺得,寫出這段程式碼很容易。但是實際上,它涉及的語法問題,遠比我們想象的複雜。Juriy Zaytsev指出,判斷一個Javascript物件是否存在,有超過50種寫法。只有對Javascript語言的實現細節非常清楚,才可能分得清它們的區別。
第一種寫法
根據直覺,你可能覺得可以這樣寫:
myObj = { };
}
但是,執行這段程式碼,瀏覽器會直接丟擲ReferenceError錯誤,導致執行中斷。請問錯在哪裡?
對了,if語句判斷myObj是否為空時,這個變數還不存在,所以才會報錯。改成下面這樣,就能正確執行了。
var myObj = { };
}
為什麼加了一個var以後,就不報錯了?難道這種情況下,if語句做判斷時,myObj就已經存在了嗎?
要回答這個問題,就必須知道Javascript直譯器的工作方式。Javascript語言是"先解析,後執行",解析時就已經完成了變數宣告,所以上面的程式碼實際等同於:
if (!myObj) {
var myObj = { };
}
因此,if語句做判斷時,myObj確實已經存在了,所以就不報錯了。這就是var命令的"程式碼提升"(hoisting)作用。Javascript直譯器,只"提升"var命令定義的變數,對不使用var命令、直接賦值的變數不起作用,這就是為什麼不加var會報錯的原因。
第二種寫法
除了var命令,還可以有另一種改寫,也能得到正確的結果:
myObj = { };
}
window是javascript的頂層物件,所有的全域性變數都是它的屬性。所以,判斷myobj是否為空,等同於判斷window物件是否有myobj屬性,這樣就可以避免因為myObj沒有定義而出現ReferenceError錯誤。不過,從程式碼的規範性考慮,最好還是對第二行加上var:
var myObj = { };
}
或者寫成這樣:
window.myObj = { };
}
第三種寫法
上面這種寫法的缺點在於,在某些執行環境中(比如V8、Rhino),window未必是頂層物件。所以,考慮改寫成:
this.myObj = { };
}
在全域性變數的層面中,this關鍵字總是指向頂層變數,所以就可以獨立於不同的執行環境。
第四種寫法
但是,上面這樣寫可讀性較差,而且this的指向是可變的,容易出錯,所以進一步改寫:
if (!global.myObj) {
global.myObj = { };
}
用自定義變數global表示頂層物件,就清楚多了。
第五種寫法
還可以使用typeof運算子,判斷myObj是否有定義。
var myObj = { };
}
這是目前使用最廣泛的判斷javascript物件是否存在的方法。
第六種寫法
由於在已定義、但未賦值的情況下,myObj的值直接等於undefined,所以上面的寫法可以簡化:
var myObj = { };
}
這裡有兩個地方需要注意,首先第二行的var關鍵字不能少,否則會出現ReferenceError錯誤,其次undefined不能加單引號或雙引號,因為這裡比較的是undefined這種資料型別,而不是"undefined"這個字串。
第七種寫法
上面的寫法在"精確比較"(===)的情況下,依然成立:
var myObj = { };
}
第八種寫法
根據javascript的語言設計,undefined == null,所以比較myObj是否等於null,也能得到正確結果:
var myObj = { };
}
不過,雖然執行結果正確,但是從語義上看,這種判斷方法是錯的,應該避免。因為null指的是已經賦值為null的空物件,即這個物件實際上是有值的,而undefined指的是不存在或沒有賦值的物件。因此,這裡只能使用"比較運算子"(==),如果這裡使用"精確比較運算子"(===),就會出錯。
第九種寫法
還可以使用in運算子,判斷myObj是否為頂層物件的一個屬性:
window.myObj = { };
}
第十種寫法
最後,使用hasOwnProperty方法,判斷myObj是否為頂層物件的一個屬性:
this.myObj = { };
}
總結
1. 如果只判斷物件是否存在,推薦使用第五種寫法。
2. 如果除了物件是否存在,還要判斷物件是否有null值,推薦使用第一種寫法。
3. 除非特殊情況,所有變數都應該使用var命令宣告。
4. 為了跨平臺,建議避免使用window表示頂層物件。
5. 在Javascript語言中,null和undefined容易產生混淆。在可能同時涉及兩者的情況下,建議使用"精確比較"運算子(===)。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