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t元件方法中為什麼要繫結this
如果你嘗試使用過React
進行前端開發,一定見過下面這樣的程式碼:
//假想定義一個ToggleButton開關元件
class ToggleButton extends React.Component{
constructor(props){
super(props);
this.state = {isToggleOn: true};
this.handleClick = this.handleClick.bind(this);
this.handleChange = this.handleChange.bind(this);
}
handleClick(){
this.setState(prevState => ({
isToggleOn: !preveState.isToggleOn
}));
}
handleChange(){
console.log(this.state.isToggleOn);
}
render(){
return(
<button onClick={this.handleClick} onChange={this.handleChange}>
{this.state.isToggleOn ? `ON`:`OFF`}
</button>
)
}
}
構造方法中為什麼要給所有的例項方法繫結this呢?
1. 程式碼執行的細節
上例僅僅是一個元件類的定義,當在其他元件中呼叫或是使用ReactDOM.render( )
方法將其渲染到介面上時會生成一個元件的例項,因為元件是可以複用的,物件導向的程式設計方式非常適合它的定位。根據this指向的基本規則就可以知道,這裡的this
最終會指向元件的例項。
元件例項生成的時候,構造器constructor
會被執行,此處著重分析一下下面這行程式碼:
this.handleClick = this.handleClick.bind(this);
此時的this
指向新生成的例項,那麼賦值語句右側的表示式先查詢this.handleClick( )
這個方法,由物件的屬性查詢機制(沿原型鏈由近及遠查詢)可知此處會查詢到原型方法this.handleClick( )
,接著執行bind(this)
,此處的this
指向新生成的例項,所以賦值語句右側的表示式計算完成後,會生成一個指定了this
的新方法,接著執行賦值操作,將新生成的函式賦值給例項的handleClick
屬性,由物件的賦值機制可知,此處的handleClick
會直接作為例項屬性生成。總結一下,上面的語句做了一件這樣的事情:
把原型方法handleClick( )
改變為例項方法handleClick( )
,並且強制指定這個方法中的this
指向當前的例項。
2. ES5的寫法中為什麼不用bind(this)?
ES5的寫法是指使用React.createClass( )
方法來定義元件,React
在V16以上的新版本中已經移除了這個API,你可以通過閱讀更早版本的原始碼看到這個方法的細節。
//舊版本`react`中`createClass`方法片段
if (this.__reactAutoBindMap) {
this._bindAutoBindMethods();
}
在老版本的React
中,createClass()
的定義中可以看到上面的程式碼,拋開其他複雜的邏輯,從方法名就可以看出這是一個自動繫結的方法,實際上在這個方法中所完成的,就是對元件中自定義方法的this
強制繫結,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自行翻看原始碼瞭解細節。
3. 繫結this的必要性
在元件上繫結事件監聽器,是為了響應使用者的互動動作,特定的互動動作觸發事件時,監聽函式中往往都需要操作元件某個狀態的值,進而對使用者的點選行為提供響應反饋,對開發者來說,這個函式觸發的時候,就需要能夠拿到這個元件專屬的狀態合集(例如在上面的開關元件ToggleButton
例子中,它的內部狀態屬性state.isToggleOn
的值就標記了這個按鈕應該顯示ON或者OFF),所以此處強制繫結監聽器函式的this
指向當前例項的也很容易理解。
React構造方法中的bind會將響應函式與這個元件Component進行繫結以確保在這個處理函式中使用this時可以時刻指向這一元件的例項。
4. 如果不繫結this
如果類定義中沒有繫結this
的指向,當使用者的點選動作觸發this.handleClick( )
這個方法時,實際上執行的是原型方法,可這樣看起來並沒有什麼影響,如果當前元件的構造器中初始化了state
這個屬性,那麼原型方法執行時,this.state
會直接獲取例項的state
屬性,如果構造其中沒有初始化state
這個屬性(比如React中的UI元件),說明元件沒有自身狀態,此時即使呼叫原型方法似乎也沒什麼影響。
事實上的確是這樣,這裡的bind(this)
所希望提前規避的,就是著名的this指標丟失的問題。
例如使用解構賦值的方式獲取某個屬性方法時,就會造成引用轉換丟失this的問題:
const toggleButton = new ToggleButton();
import {handleClick} = toggleButton;
上例中解構賦值獲取到的handleClick
這個方法在執行時就會報錯,Class的內部是強制執行在嚴格模式下的,此處的this
在賦值中丟失了原有的指向,在執行時指向了undefined
,而undefined
是沒有屬性的。
另一個存在的限制,是沒有繫結this
的響應函式在非同步執行時可能會出問題,當它作為回撥函式被傳入一個非同步執行的方法時,同樣會因為丟失了this
的指向而引發錯誤。
如果沒有強制指定元件例項方法的
this
,在將來的使用中就無法安心使用引用轉換或作為回撥函式傳遞這樣的方式,對於後續使用和協作開發而言都是不方便的。
5. 小結
this
的使用非常靈活,但這種靈活性也帶來了很多混亂。這裡的bind(this)是為了改進javascript語言級的缺陷,並不是只有React中才需要這樣做,這個問題是伴隨著物件導向程式設計而產生的,在使用javascript
進行外掛和框架的開發時,這個問題的影響會更加明顯。之所以說它是一個語言級的缺陷,是因為Java
中對於this
在同樣場景下的指向更符合正常思維邏輯,而javascript
中如果不顯示繫結,就會出現語言執行結果和方法的命名錶意不一致的情況。
關於this
更詳盡的分析,可以參考筆者的博文《javascript基礎修煉系列-What`s this》上下篇(連結地址)。
參考
[1]《ES6-Class基本語法》https://www.cnblogs.com/ChenChunChang/p/8296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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